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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是世界第50个环境保护日。黄冈中院响应号召,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20余家成员单位及辖区内特邀企业,一起在遗爱湖遗爱清风景区广场举办主题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携手共建美丽黄冈”的2021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黄冈中院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LED巨屏宣讲、介绍典型案例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讲解“世界环境日”的相关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关注、关心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群众围着黄冈中院展台提出了有关环境保护和维权等法律诉求,干警们一一予以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不只是一句口号,更需要全民参与环保,参加活动的群众表示,今后将更加注意爱护市容市貌,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日常生活,助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
下一步,黄冈中院将一如既往积极履行司法审判职能,不断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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