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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投诉爆料] 旭辉千山凌云违规草签合同并要求过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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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21-6-10 17:3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投诉爆料
投诉地: 武汉 » 东湖高新区
投诉行业: 房管
联系人: 保护信息
身份证号: 无权查看
补充信息: 隐藏内容
是否愿意接受对方联系和帮助: 隐藏内容
联系电话: 保护信息
我于4月初在旭辉千山凌云选购了一套房,当时我没有购房资格,售楼部人员让我离婚购房,并且承诺万一出现问题,可以不购房,所以就交了部分首付,草签了购房协议,正式的商品房购房合同一直没有签。
回家后,家人认为离婚购房违反国家政策,不允许离婚,到现在一直也没有购房资格,没办法购房,并且对自己的状况做了分析,家里有2个老人,2个小孩,夫妻双方都是中年,工作不稳定,筹到首付很吃力,后期的月供也是相当的艰难。4月中旬开始和旭辉协商希望能退掉这套房子,退房其实旭辉没什么损失,但是对方一直要求10%的违约金30多万,金额太大,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工薪家庭承受不了。
希望贵平台,能帮帮我,和对方协调撤销草签的合同,退还已交房款。投诉开发商:1.客户没有购房资格,诱导客户离婚购房,违反国家限购政策。2.开发商不审查客户购房资格,明知客户没有购房资格,还违规同客户草签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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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电话:027-6556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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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21-7-22 08:5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旭辉千山凌云项目由武汉辉恒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A地块位于高新二路以南、关南园二路以东;B地块位于高新二路以南、光谷大道以西;C地块位于高新二路以北、光谷大道以东。
经查,网民于2021年4月3日交纳5万元定金认购该项目10-2303号房屋,已与企业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关于网民反映企业违规草签合同要求退房退款的问题,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第九条约定:“本认购书生效后,甲方不再接受乙方解除商品房认购的申请,乙方若单方面解除或要求变更本认购书导致双方未能依约签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并将房屋出售”。现网民因资金问题无法继续购房,向企业申请退房退款。针对上述问题,为切实化解矛盾,我局已积极协调开发企业,并督促开发企业搭建沟通平台,经协调,企业已同意网民的退房退款申请,目前正在办理退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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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21-6-21 13:3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其他途径,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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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21-6-19 23: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看到消息后联系我,18971325446(同微信),我有办法让开发商和你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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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21-7-22 08:49:23 | 显示全部楼层
bgpy2009 发表于 2021-6-19 23:20
请楼主看到消息后联系我,18971325446(同微信),我有办法让开发商和你解除合同。 ...

旭辉千山凌云项目由武汉辉恒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A地块位于高新二路以南、关南园二路以东;B地块位于高新二路以南、光谷大道以西;C地块位于高新二路以北、光谷大道以东。
经查,网民于2021年4月3日交纳5万元定金认购该项目10-2303号房屋,于2021年5月7日交纳100万元首付款,已与企业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关于网民反映企业退房违约金过高的问题,经核实,因网民违约未支付分期的房款,以家庭原因为由要求退房退款,按双方草签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退房违约金为总房款的10%,因违约金过高,网民无法接受,要求企业全额退款。针对上述问题,为切实化解矛盾,我局已积极协调开发企业,并督促开发企业搭建沟通平台,经协调,企业已同意网民的退房退款申请,目前正在办理退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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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江苏省镇江市 2021-12-27 09:13: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gsnumy 发表于 2021-6-21 13:37
通过其他途径,问题解决。

怎么解决的呀  求带  我也在千山凌云买了一个  被坑了  现在想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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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22-3-3 10:22: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怎么解决的啊,我们也是草签合同,他们要百分之十违约金还一直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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