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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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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 » 东湖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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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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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顶冠峰路珊瑚北路北大资源山水年华小区发起针对二期西门违建岗亭保留或依法拆除的投票表决活动。但是投票表决的计票方式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相关法律法规,业主的基本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
决定以上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而根据社区及物业统计的投票结果,目前只有61.4%的业主表示同意保留违建的岗亭,与法定规定的四分之三不符。
2、
根据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
第二十六条 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未参与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是否可以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由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而根据社区及物业统计的投票结果,将未投票的577户计入多数票,由于小区目前未成立业委会,所有没有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了“未参与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是否可以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所以社区和物业擅自将577户未投票的业主计入多数票,违反相关法律犯规。
综上所述,山水年华小区在针对二期西门违建岗亭保留或依法拆除的投票表决活动中,实际同意保留违建岗亭的只有61.7%的业主,没有达到民法典的规定,请相关部门督促山水年华小区依法依规保障居民合法权益,尽快拆除违建岗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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