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已成为我国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理念。生态环境保护刻不容缓,是关乎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社会稳定和谐的重大民生问题。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清新也成了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要主动排查跟踪,将资源消耗高、环境损害大、生态效益低的企业通过产业转型或产品优化等方式改善升级,政府部门也应当将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有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各级地方政府也要树立正确发展思路,因地制宜选择好发展产业,切实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实现人民生活富裕、生态环境优美的有机统一。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人民群众也必须充分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政府同人民群众一道,从上至下,由内到外,携手保护生态环境,科学地利用自然为人类的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既能做到坚决禁止掠夺自然、破坏自然,又要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把祖国建设成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美好家园,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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