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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21-8-17 15: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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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诉人给出的信息,区税务局按照规定对十堰市国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刘培国进行了询问,经该法人叙述,得知该投诉人要求十堰市国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物业费发票,由于纳税人发票已经用完,导致当天物业费发票无法开具。十堰市国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时也向投诉人作了解释,让投诉人过一天再来开具发票,不存在拒绝开具发票的问题。十堰市国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8月13日给投诉人柯女士开好发票,经与投诉人打电话沟通,投诉人柯女士表示满意。
区税务局对十堰市国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纳税辅导,要求对每个用户缴纳的费用都要开具发票,这是企业的义务也是用户的权益。目前根据首违不罚的规定,对于该企业的首次行为不予罚款。企业表示加强整改,以后在工作中不管业主是否需要发票,企业都应该提供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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