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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行、不戴头盔、机动车道穿行 非机动车上路将被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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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咸宁市 2021-8-23 11:03: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非机动车逆行、不戴头盔、在机动车道穿行……8月20日,交警黄州大队在黄州赤壁大道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针对非机动车的以上几种交通违法行为首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将进行处罚。
当天是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专项违法整治首个统一行动日,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支队各队所室分别同步开展统一行动,针对国省道路上的逆向行驶、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农村道路上的载客汽车超员、违法载人(货车三轮车)、摩托车不戴头盔;以及城市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黄州大队派出40名民辅警在赤壁大道沿线分3个执勤点,重点针对三个群体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一是行人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二是非机动车逆行、不走专用道、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三是城市工程运输车逆行、限行、超载等违法行为。其中,针对非机动车的首次违法行为进行教育警告处理,再次违法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湖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进行相关处罚。
与此同时,黄冈城区赤壁大道正在开展“文明出行示范路”创建活动,除了交警现场查处,7:00—19:00这个时段,城区“电子警察”摄像头,也会对两轮、三轮摩托车(含两轮、三轮电动摩托车)和两轮电动自行车实施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即日起至2021年9月1日,对抓拍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处理;9月1日(含)之后,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湖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抓拍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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