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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校外培训建议完善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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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日本 2021-9-17 10:2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蓝子 于 2021-9-17 10:27 编辑

                                                                                                                                        文.蓝子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从招用条件、招用程序、从业禁止、行为“红线”、监督检查、处罚制度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了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首次提出了建设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而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也强调“要完善相关法律,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这些都表明针对校外培训乱象的治理,正在由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
   校外培训是满足个性化教育的重要手段,也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益补充,良性发展的校外培训机构,不仅可以满足学生和家长对兴趣、特长、素质拓展等差异化教育的需要,还可以助力我国教育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型。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虚假宣传、过度营销、无底线逐利,使得越来越多学生被动参与其中。这些乱象不仅加重未成年人课外负担,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还增加家庭经济负担,引发全社会焦虑,破坏基础教育生态。为此,破除校外培训的根基不仅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建章立制,开展综合整治,更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实现治理目标。
   近年来,诸多校外培训机构野蛮无序生长,呈现出小、散、乱等特点,无论是在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上,还是在师资队伍、管理和监督上都与民办学校存在很大不同,涉及的监管部门众多,监管难度较大。原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很难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有效调节,这就需要对其进行专门立法,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健康发展。
  当前,在线教育和校外培训机构已经形成多样化格局,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有必要将线上教育纳入规范治理之中,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线上与线下共同监督,采取一体化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在阳光下运行,使校外培训机构成为建设教育强国、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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