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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银保监复〔2021〕469号
平安银行武汉分行:
你分行《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开业的请示》(平银武〔2021〕109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开业。营业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中环路17号亚坤·帝景豪庭一期1幢101和106商铺。
二、核准该分行的业务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并经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你分行应当自收到开业核准文件起10日内到黄冈银保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该分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开业前在机构开展业务经营的地域范围内全国公开发行的有较大影响力的地方性报纸或媒体上予以公告,开业后1个月内向黄冈银保监分局报告开业情况。如未能按期开业,应当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湖北银保监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该分行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原开业核准文件失效,由湖北银保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黄冈银保监分局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湖北银保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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