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湖北省 2021-10-9 10: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网友投诉丹江口市妇幼保健院家属楼问题回复
网友:
你好!
收到此信访投诉件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展开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我院家属楼脏、乱、差问题。我院家属楼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共有两栋楼房,七层56户。有部分房屋已卖给外来人员居住,部分住户不积极履行自治权,不愿成立业主委员会,不愿承担物业管理义务,片面依赖单位承担所有公共部位的费用,导致保洁人员不足,环境脏、乱、差。此问题反映后,我院积极联系家属院门卫保洁人员,进行定期卫生打扫,呼吁住户共同爱护我们的家园,保持家属院的环境整洁卫生。
二、关于充电桩无法充电的问题。我院和社区居委会共同协商,引进第三方投资,建设充电桩。经调查,因大部分住户图省事,从楼上直接吊电线充电,不愿使用充电桩,我院也多次劝阻,效果不是很明显。安装充电桩的老板因充电量少,暂时把此处充电桩的电停了。我院积极与第三方协商,尽快恢复充电设备,集中充电。
三、关于我院家属楼房产证办理问题。1993年2月,我院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经协商,从原郧西县物资转运站办理了位于丹江口市沿江路张家营社区饶家营一处土地权属变更手续,申请办理相关程序后,在该地址新建职工福利住房一幢,计七层,二个单元。并随后办理总房产证和个人房产登记手续。1996年10月,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动员职工腾出位于丹江大道医院相邻的老家属楼,医院又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在家属院处新建第二幢家属楼,计七层,二个单元。当时恰逢新一轮住房改革时期,我院在收取职工相关房改费用后,由于旧房面积折算新房面积,新房公摊面积,上交房改款项由市政府统一调配使用等原因。第二幢住房用户,一直未再办理房产登记使用手续。家属院住户曾多次到我院反映这一情况,我院非常重视,安排办公室、财务科等相关科室迅速查阅、寻找该房建设的相关资料,并向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局等有关部门反映,并递交办理房产证报告,恳求依据历史形成的客观事实,在政策许可的情况下,给予我院家属楼住户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的相关手续。但因由于时间较长,将近三十年,市房改办单位早已撤销,人员变更、资料保管等因素,已不能提供相对完备的全部资料。更无法提供不动产权证办理机构需要的房屋建设规划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等相关证件,所以房产证的办理情况一直无果。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同时也为了化解群众矛盾,落实信访维稳责任。再次恳请相关部门在政策许可的情况下,酌情给予我院家属楼住户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