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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县政协召开十届十七次常委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蕲春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7日至11日在漕河召开。县政协主席蔡绪银,县政协党组书记李国忠出席会议。 会议书面通报了县政府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通报;协商讨论了《县政府工作报告》(审议稿);审议通过了《新一届政协委员名单》、政协蕲春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及报告人建议名单;审议通过了政协蕲春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及报告人建议名单和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有关事项。
蔡绪银在讲话中指出,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是我县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备受全县人民瞩目。全县政协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要求,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努力把会议开成民主、求实、团结、鼓劲的大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突出履职重点,发挥政协优势,为全县经济发展多出主意、多献良策。要严格遵守政协章程,投好手中神圣一票,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圆满成功。要坚持大会组织服务工作“一盘棋”思想,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努力提高每一个环节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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