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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咸宁市 2021-12-10 11: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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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整治物业领域乱象,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今年,市住建局会同黄州区物业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城区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果。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印发并张贴《关于公开征集城区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的公告》300余份,向各物业服务企业发出《合法经营 诚信服务》倡议书120份,发放物业行业政策法规宣传册450份,组织专项检查176次。督办检查小区142个,下达整改通知书97份,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6份。收集线索清单55条,已记录在册的问题线索77个,接到投诉电话92起,收到举报邮件10封,收到举报信1封,自查自纠存在问题的物业企业23家,其中涉及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34个。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未完成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跟踪督导,截至目前,存在问题的小区已全部整改销号。现将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处的3起的典型案例公示如下:
1、黄冈市向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南湖学府商业城项目服务过程中,未按相关规定的要求全面公示信息,在黄州区住建局下达整改通知书后仍然没有整改到位,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黄州区住建局决定给予黄冈市向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处以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湖北佳合联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万华广场项目服务过程中,未按相关规定的要求全面公示信息,在黄州区住建局下达整改通知书后仍然没有整改到位,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黄州区住建局决定给予湖北佳合联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处以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在碧桂园·黄冈之星项目服务过程中,未按相关规定的要求全面公示信息,在黄州区住建局下达整改通知书后仍然没有整改到位,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黄州区住建局决定给予黄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公司处以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黄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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