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赔款,有何启迪? 武汉市新洲四中 罗相和 “荆楚社科名家”、中国经济史研究专家赵德馨,针对中国知网擅自收录他的100多篇论文打了一场维护知识主权的官司,而且全部胜诉,获赔70多万元。 这种官司为什么要打?对人们有何启迪? 赵德馨老教授打官司不是为了讨账,而是迫不得已。老人说:“把我100多篇文章收录进数据库,还通过电脑、手机这些端口来传播,不仅不告诉我,读者包括我自己下载还要付费,我本人却从没拿到过一分钱稿费。” 为什么要等到老人打官司才赔款,而不是事先预知,主动付费呢?或者用一种会员资格、优先使用这些知识来吸引写作者、创造者呢? 这里提一点意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需要和平、理性、快乐地收集、使用知识。 一是尊重著作权,尊重创作者。要真正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法》,首先要尊重作者、创造者,不是喊口号,发文件,而是从审核、发表、收录开始,预先告知,提前付费,优惠查询。老教授辛辛苦苦的研究成果,勤勤恳恳的创造业绩,请轻飘飘就被拿走,被使用,被收费,写作本人还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这那里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何异于孔乙己的——窃书不能算偷,原创者的权益丢到哪里去了? 二是尊重知识与收藏知识,值得重视。我们不是经常为名著不全而苦恼、担忧吗?不说已经失传的古文经典,比如曹丕《典论》,半部《红楼梦》,我们为永乐大典、四库全书而惊叹,也应该感谢中国知网的收录,不然文章、论著失传、失真、失误,损失何其大!给擅长收录者付费也是完全应该,但更要记住原创者,也应该给与一定的精神和钱财的鼓励,不然创造知识,出版论著,依靠什么来生活呢?我的文章也被知网收录不少,他们告知我,我才知道,而且还知道不少文章已经发表,我没有收到样书和稿费,不是中国知网传递过来信息,我一无所知,后来,我按照知网目录,意义查收。 三是已经破费,则尊重自己,不走极端。最初,知网没有经过作者同意,没有告知编辑,没有发放稿费,擅自收录论文、论著,那是非法的。现在打官司之后,已经付出七十万赔款,又把老教授的论文清除为“零”,这不是明智的方法,两种走极端,不如换一种思路,把七十万作为知网的宣传广告费用,或者是学费,这样人们关注知网,使用知网增多,更频繁,更放心,把坏事转化成为好事,不也是一种利益最大化吗? 其实,我愚笨,只知道有人大资料复印,不知道有中国知网收录,现在我知道了,那么使用起来,利己利他,一网打尽,何乐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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