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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22-1-18 16: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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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爆料
投诉地: |
宜昌 » 西陵区 |
投诉行业: |
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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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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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愿意接受对方联系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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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西陵区樵湖二路锦绣华庭小区的住户。在我们小区旁建有东湖广场,每天下午四点至六点时段,常有老头老太高声唱歌,声音巨大十分扰民。在晚饭过后,七点至九点时段又又有大量广场舞大妈聚集跳舞,音箱音量巨大,让人无法学习休息。我住15栋,尚且与东湖广场有一定距离,仍然是噪音巨大。东湖广场周围几乎都是居民区,大家长期忍受噪音困扰,苦不堪言。我曾多次报警却只能短暂解决问题,甚至有时报警了还是噪音巨大,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出警。
希望有关部门拿出长期有效的解决方案,广场是人民活动的地方没错,但不能噪音过大骚扰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7章第64条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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