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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22-5-17 10: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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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网上投诉,5月11日航空路社区居委会、小渡船司法所、小渡船街道办事处负责国土地籍管理的工作人员和市“两违”办的同志到现场查看,并与当事人高某某、阳某某进行沟通、协调,做出如下处理:一是现场对高某某进行了说服劝导,要求他依法维权;二是地籍管理部门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土地权属,在履行协议没有争议的前提下,动员阳某某履行协议;三是派出所民警、社区负责同志专门对高祥兵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他通过法律渠道维权,高某某也表示同意,不再有高空抛物、故意排污、设置路障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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