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网站报道:湖北省税务局稽查局系统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分别在咸宁、武汉、襄阳三地查处了湖北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武汉某通讯技术公司和襄阳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并分别对其处于追缴各企业骗取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并处于拟处1倍罚款等相应处罚。 经湖北省咸宁市税务局稽查局查明:湖北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通过隐匿销售收入、减少销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1.32万元。咸宁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追缴该企业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 经湖北省税务局稽查局指导武汉市税务局稽查局查明武汉某通讯技术公司是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通过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进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169.45万元,同时发现该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武汉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追缴该企业骗取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目前,税务机关已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经襄阳市税务局稽查局查明襄阳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通过隐匿销售收入,减少销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5.87万元。襄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追缴该公司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 此外税务机关还对这些恶意造假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按规定将其纳税信用直接降为D级,采取限制发票领用、提高检查频次等措施,同时依法对其近3年各项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延伸检查其上下游企业。当然对涉嫌犯罪的,已经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这三起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的查处,均是税务机关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得来的办案线索进行查处的,可见税收大数据立下了汗马功劳。 内行的人都知道:金税三期的监管力度早已让许多公司如雷贯耳,而自2021年8月1日起开始分批上线运营的“金税四期”实现了银行、税务、工商、社保四方信息的共享,在“金四”的提前预热阶段,早已让大家提前就了解到这个税务系统与老税务系统的区别,金税三期典型的特征就是以票控税,而金税四期则转变为以数据控税。金税四期对业务实现了更全面的监控,不仅监督税务方面,一些“非税”业务也在监督的范围内,除了对税收信息的采集,还进行了一个统一的采集,还实现了信息共享,多平台监督,几乎是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查。 这里要郑重提醒企业老板和财务人员,一定要合法经营,切不可投机取巧。企业在日常经营中要结合自身的情况,及时纠正不规范的地方,千万不要引火上身,以免被金税四期发现问题并被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