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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22-5-26 10: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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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1年9月24日在雅士林桂府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9栋2单元901室,由于贷款首付金额与签订合同商谈不一致,双方协商扣款2万,退还剩余所交款项。本人月4月15日撤销房地产网签合同,取消买卖关系,所有退款手续及流程均已办理完毕。剩余所交款项截止目前还是没有收到,询问雅士林桂府工作人员,刘涛总说5月31号前退款,于5月25日再次询问其负责的经理,说是刘涛总说的没有钱,要等,等到什么时候不知道,一再的出尔反尔。
本人已经失业,没有收入来源,家中老人重病,急需用钱,每天不仅没有收入还有面临大额支出。本人也确实没有办法了,请求市政府及相关房地产部门协助,要求雅士林桂府退还所交款项,并给出明确退款时间,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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