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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黑龙江省 2022-6-15 13: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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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分封诸侯的爵位,因其封地大小,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礼记·王制》云:“王者之制爵禄,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孟子·万章》记载孟子回答北宫锜周室班爵之问时说:
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天子之地方千里,公侯之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及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於诸侯曰附庸。
实际上周初都是因武士已占领的土地而封赐之,所谓封赏、都是因其既成事实而加以追认的。所谓封爵,就是存在一种盟誓,还要进贡,除非有能力自立为王。
楚有朝周的义务,周有扶楚的必须,实际上周一直承认楚为南方统治地位的“镇尔南方夷越之乱,无侵中国(宗周)”。
在武王征伐前存在的有;
权国(子姓,当阳东南),罗国(熊姓,宜城西),卢戎(南漳东北),邓国(曼姓,襄樊北),毂国(嬴姓,谷城),轸国(应城西),贰国(姬姓,应山),州国(偃姓,洪湖东北),绞国(安陆云梦一带),郧国(嬴姓,安陆),夔国(芈姓,秭归),麇国(嬴姓,郧县西),鄀国(允姓,宜城东南),庸国(竹山西南),赖国(姜姓,随州北),唐国(姬姓,随州西北),随国(姬姓,随州市),申国(姜姓,南阳),吕国(姜姓,南阳西),息国(姬姓,息县),蓼国(己姓,唐县),黄国(嬴姓,潢川西南),弦国(隗姓,潢川西)等等,还不包括现湖南境内的国家,都非常小,随国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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