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一不小心的货 于 2022-9-2 16:20 编辑
关于借钱 文/张勇
我所经历的第一次向别人借钱,大约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那年,我家的土坯房不仅仅是四面透风,而且还摇摇欲坠。为此,父母下定决心,把房子重新盖一下。 砌砖、买瓦、置木料,家里在倾其所有之后,仍还差一个大窟窿。父母经过多次的盘算和商量,决定向本家的邻居开口,借上五十块钱,以解燃眉之急。 那时我也还小,紧跟着母亲的背后,一起来到了邻居家。正好邻居家管事的婆婆就在家门口。母亲讪讪地说明了来意,邻居婆婆站在那里,怔了半天也不说一句话。最后说:“我有是有,可你拿什么还我呢?” 第二次的经历应算是被借钱。大概那是在1988年前后,我在武汉求学。虽然我基本每天每顿都是就着糖精水,吃着两分钱一块的发榚,但我手里还攥着一张舍不得拆开的“大牯牛”,也就是一张拾圆钱的“大团结”。 此时,我也认识了租住在附近打工的,男的来自山东、女的来自汉川的小两口。因为当时的驾校只收本地的学员,他们也知道我是武昌县的,就开口向我借户口本去驾校报名,顺便也跟我借拾圆钱的生活费。 我这没见过世面的农村人也实在,先是把自己仅有的拾圆钱给了他们,然后次日骑上自行车,在炎热的夏天一口气往返60多公里,回家里把户口本拿来送到他们手里。 几天后,户口本是还给了我,但人却不久失去了联系。此后,再也没也没有了联系。 至今,我很怀念自己的那份真诚,甚至很想念那两个人,也真不知道他们是否还尚在人世,或者是飞黄腾达了。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山东男人的驾驶本,一定是用的我有名字。 社会上流传着两句调侃的话,应该也很久了。一句说,关系再好,你借钱试试;另一句说,想让一个人记住你,就找他借钱不还。 多年来的事实证明,这两句话一点儿都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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