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全省第一
2022-09-20 16:36·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通讯员李斌)将总磷纳入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开展湖泊总磷超标研究,咸宁揪住湖泊治理“牛鼻子”。据悉,咸宁市突出源头治水、系统治水、协同治水,去年底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率100%,长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Ⅱ类水平,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在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排名第16位,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排名全省第一,碧水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介绍,总磷是咸宁湖泊水质中的重点污染因子。近年来,咸宁依托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组,突出治污难点,开展重点湖泊总磷超标专题研究,为科学治水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2021年,该市将总磷纳入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范围,全区域控磷。 同时,全力推进城区污水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咸宁投入48亿元,完成建成区5条黑臭水体(浮山河、杨下河、大屋肖河、北洪港、滨湖港)的整治任务;组织实施斧头湖生态保护带、淦河入湖口疏浚工程等一批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完成斧头湖“退垸还湖”3万亩,在斧头湖滨湖带形成7公里生态屏障,有效削减斧头湖周边入湖闸口污染源输入,改善斧头湖水质。 聚集全时空管控,咸宁投入1.09亿元在全市四大水系和部分支流建设63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和智慧长江监管体系,实现重点河湖水质监测预警全覆盖。针对重点断面水质变化,咸宁实时调度沿湖重点排放闸口开闭,减少污染叠加,有效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 2020年,斧头湖咸宁水域水质从Ⅳ类提升为Ⅲ类;2021年,主要污染因子总磷稳定在Ⅲ类,其他主要指标平均浓度均达到Ⅱ类水质。斧头湖江夏水域水质,从2017年的Ⅳ类逐年提升,2018年至2021年达到Ⅲ类。今年上半年,斧头湖水质均值为Ⅱ类,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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