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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大订单”原是骗子新招 省反诈中心提醒新型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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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25-3-26 10: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看款式、不问价格,在金店一掷千金拿下全部现货。
买货时不开发票,不走对公账户,在冷链市场成吨购入冻货……
这究竟是“土豪”所为,还是另有猫腻?

“此类‘购物’是电信网络诈骗分子转移赃款的新型手段。去年以来,省内已有多起案件。”3月17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从湖北省反诈中心了解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另辟蹊径”,利用线下合法商业交易作为掩护,通过购买高价值商品将非法资金“洗白”。

2024年7月,咸宁城区罗女士的金店里来了一位顾客。该顾客声称公司急需购买一批现货黄金,款式、价格都不是问题,谈到交易时却不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汇款人身份证等重要证件,要求直接将钱款汇入罗女士个人银行账户。这引起罗女士的警觉,她随即报警。警方循线追踪,发现顾客转给罗女士的27万元,是另一起电诈案中受害人孙女士的被骗款。警方及时联合银行拦截,为受害人挽回损失。

今年2月,武汉某冷链市场商户汪先生接到一笔采购7.7吨冻货毛肚的订单,买方提出“不开发票、不走对公账户”等不合理要求。困惑的汪先生立即报警求助。警方查明,嫌疑人用来购买毛肚的35万元是万婆婆被骗的养老钱,当即拦截该批货物和货款。

湖北省反诈中心揭露,此类诈骗套路通常表现为,诈骗团伙雇佣“车手”(又名“职业取款人”,是指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专门负责实施取款、转移赃款的中间人),进入实体店大额消费,在支付过程中,嫌疑人往往谎称帮朋友购买物品,拒不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卡,要求将钱款打到经营者账户上。有时候,嫌疑人还会主动要求将大额交易拆分为多笔支付,频繁更换支付账户,需要等待“别人”转款后才进行支付。所谓的“别人”就是其他被诈骗对象。

此类案件中,若完成交易,实体店经营者会在无意中帮助诈骗分子洗钱,从而导致自己名下账户被冻结,甚至可能承担涉案资金被划扣,财、物两空的经济损失。

实体店经营者应如何避免自己成为诈骗分子的洗钱“帮凶”?

湖北省反诈中心提示,广大实体店商户在进行大额交易时,如果遇到对方资金来源不明、频繁更换多个账户付款、将大额交易拆分为多笔支付、等待第三方远程转款等情况,同时对方要求使用个人银行卡交易,务必仔细核实买家真实身份和资金来源。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警,并第一时间保留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证据,配合警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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