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天优子 的帖子
哈哈,既然高级海外华人五毛是冲着我来的,那我不抽的你满地爬就实在是对不住你了。第一段,连基本的事实都不清楚就在这儿瞎说一气,来,第一耳刮子:“与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相比,1982年宪法被称为是“改革”的宪法。其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中国政府通过修改1978年宪法,在1982年宪法中增加了关于城市土地属于国有的规定,便不经任何产权变更及认证手续,在成千上万的土地所有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不费一分一毫地便占有了全部的城市私有土地,一夜间便实现了城市土地的国有化。”《
回顾1982年:城市土地是如何无偿国有化的》http://finance.ifeng.com/news/special/xintugai/20100927/2659578.shtml我很好奇哦:“也就是说,全国上下,任何人的房子都依然是租借的国家的土地。”原来住在这片土地上的人都是租户啊,国家是谁的国家呢?不是国民的?你就直接说是你家主子的不就得了?第一下舒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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