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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欧阳杏蓬新书,赢亲笔签名图书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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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广东省广州市 2012-9-5 10: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忧郁我的魂
    儿子缠我,不缠他妈。我觉得奇怪,原来以为女儿会缠爸爸的,没想到儿子也会缠爸爸。一岁的时候,儿子学会了走路,摇摇晃晃,不知高低深浅,再高的坡也敢爬敢跳。摔过一回,从花基上往下跳,一头拱在地上,将左脸颊擦了拇指大的一块伤,哭了几声,我把他抱上电动车,他就忘了痛,忘情地拍打扶手,忘情地笑,并且不允许其他的小朋友靠近。末了,下地,走几步,就要我抱。晚上睡觉,也跟我处在一起,有一段时间还要枕在我的手臂上才能入睡。醒过来,他就会用他的小手在我的脸上摸,一边摸一边捏,没几下我就被他弄醒了,给他喂了水和奶,拍打几下,又睡了。我去上班,晚上回来,敲门,妈妈开门,儿子在门后,一脸惊奇地看着门,见我露了脸,即扔了手里的玩具奔向我,要我抱了,在走廊里走几回,才肯罢休,不然,就会立在原地哭叫,一副无辜的样子,像是被冤了很久。平时他喜欢一个人玩,放开脚,就像只小羊羔,前面有多远跑多远,拣地上的泥巴、小石头玩,或者去摸人家牵着的狗,还喜欢到酸菜鱼馆前的鱼池里去看鱼。他不会说话表达,到了那个地方,他就会用手牵了我的裤子,往鱼池方向拽。他手指比划的样子,让人心怜。
  春节过后,他妈妈要上班,而外婆要回山东,去照顾他生病的外公。我把他爷爷从乡下接过来,带了他几天,觉得累,要带他回乡下。我和妻无奈,又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得同意父亲将他带走,到我生活过的地方去生活。早上,是一个常见的广州晴天,阳光灿烂,他们在汇侨新城的门口上车。儿子坐在的士里,看着我,妻让他举手跟我说再见,他不挥手,只是奇怪地看着我,神情疑惑。或许他在奇怪我怎么没有上车,或许不情愿跟我道别。八点,他们离开了广州。夜里八点,我从公司回到住处,在洗脸的时候,面对墙上的镜子,我就想起了儿子。以前我到洗手间,不管洗澡尿尿还是洗漱,儿子都会跟着,关了门,他会在门外鼓捣叫喊。开了门,他会去洗手盆下去摸,他不知道水盆里的水流哪去了,一见缝,就伸手去摸。洗手盆的下水管被他拽出来过几次。让他唯一离开的办法,就是叫他妈妈去敲门,听见敲门声,他会跑去开门。否则,他检查了洗手盆,接下来还会去检查马桶。他见外婆刷了一次马桶,自己就会了,趴在马桶上去掠里面的水。儿子走了,房子空了,我觉得自己也空了,心被儿子拽回了遥远的家乡。
  3月,清明节,公司放假,我趁机回家看看儿子。我没有告诉父母,只想突然出现,给儿子一个惊喜。车到宁远的时候,夜幕已经降临。到家的时候,还有一分天光。儿子在家门前的空地上奔跑,母亲在跟一堆邻居聊天。三婶看见了我,就跟他们说我回来了。妈妈把儿子带过来,儿子看了我几眼,我伸出手,他就靠了过来,然后在我的怀里打量我。妈妈要抱回去,他只是闪闪身子,看也不看了。是夜,他要跟我睡。他很老实地靠着我,我用普通话说:睡了,睡了,明天爸爸带你去玩。儿子没说什么,闭上了眼睛。待我半夜醒过来,抬眼一看,儿子坐在我脑袋旁边的枕头上,不知坐了多久,也不知道他一声不响地看了我多久! 我把他拉进被窝,他没反抗,靠着我,很快就睡了过去,我却无法再入眠。
    他的脸因为天冷而皴了,起了很多黑线条样的血痂。他在广州的时候,不喜欢哭的,现在动不动就哭,一哭就很无辜地看着我。吃饭的时候,吃一口,就抬起左手去擦一把嘴巴。他在流鼻涕,在广州的时候已经治过,接近痊愈了,一回到湖南又开始流,流了两个月了。我帮他擦,母亲说给他纸,他自己也会擦。我给他纸,他果然会自己擦鼻涕。擦完了,还将纸还给我,然后很忧郁地看着我。我抱他起来,他却连爸爸也不会叫了,要什么,去哪里,他都是用手指点比划了。18个月大的孩子,前16个月听的是普通话,回到湖南满耳朵是吵架一样的湖南话。他犹疑,他苦恼,他迷惘,他只能用手指、动作和眼泪来表达他的需要了。在广州他从不会滚地耍赖的,现在他也会了。不开心的时候,他不声不响地往前面走几步,然后一屁股坐下来,随即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地只是看着你,那眼神里充满了幽怨。我抱他起来,他不哭,我却是眼泪盈眶了。这是我聪明漂亮的儿子,这是一个农民工的儿子,这是一个留守儿童!以前,我总以为我会给他们幸福,现实是我什么也给不了,还让他们跟我一起承担艰辛。所有的所谓的理想,这个时候都像星星一样遥远。我觉得我愧对儿子,却无能为力,毫无办法。
  走的时候,我不敢惊动儿子,而是一个人悄悄离开了村子。回到广州,给儿子打电话,儿子软软地叫一声“爸爸”后再也无言,让我觉得十分难受。父亲向我说他顽皮,前回摔了一跤。我没放在心上,因为天底下没有不摔跤的孩子。父亲说儿子看见三爷抽烟,不仅会给三爷拿打火机,就是在地上拣到了烟头,也会给三爷送过去,放在三爷的嘴里让他吸上了,他才会走。我们在广州,每天都能从电话里听到儿子的一些变化。我和妻决定,不论怎样,每个月都要抽出时间来,回湖南去看他。四月底,我们提前回去过 “五一”。儿子比我在三月见着的时候瘦了一圈,下嘴唇上还有一块指甲盖大小的血痂,翻开他的嘴唇,可以看见凸起的一块肉,他当时摔这一跤摔得不轻,把下嘴唇给磕通透了。邻居说抱他到柏家坪医院去缝针,儿子闹得缝不上,别人给他半块苹果,哄他。他拿了苹果真的往嘴里塞,和着血水往下咽。他只是一个十几个月大的孩子,一个离开父母的孩子,比一般人却多受一些这个时代的折磨。见了我,他仍是缠我。他妈妈叫他亲我,他抱着我的头,却只是浅浅地亲了一口。他不如意的时候,还是滚在地上耍赖,他妈妈问我:你看见过没有,儿子滚地的时候,不哭也不闹,锁着眉头静静地等,眼睛却是那么地忧郁,跟他年龄格格不入啊。我知道,可我不敢说,怕他妈妈在广州担心。现在他妈妈见了,那就让她陪儿子开开心心玩几天。可是,儿子似乎开心不起来,不像以前那般笑得灿烂了,也很少笑了,动不动就皱起眉来看人,干净的眼睛里像养了一粒黑漆一样,令人无法看透他的心思。他仿佛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小孩,而像是一个经历颇为沧桑的大人了。他的动作仍是那么地单纯,要什么,还是像以前拽着我,去给他拿苹果,给他倒水,给他找小车。只是那拽的样子,却令人心软软地,感觉他生活在一个封闭的世界里,在湖南话、普通话里辨别,在各种声音里思考、选择。他只是个小小孩子,他怎么能面对这复杂的生活现实?
  回到广州,一个人独处,或者与妻在一起谈论儿子,或者是给儿子通电话,我都会想起儿子闷闷不乐的样子。尤其是他那双忧郁的眼睛,将我的心紧紧地揪在一起。儿子会说第一句话的时候,叫的就是“爸爸”。邻居问我儿子先叫的是谁,我说是我。邻居笑着说:你跟我一样,命苦。我不解。邻居说:民间有一种说法,小孩子第一次说话,先叫谁就谁辛苦。当时我没放在心上,养孩子,我妈妈曾教过我说:养儿不知辛苦。想起千里之外的儿子,突然醒悟,孩子是父母的脊梁,是父母的魂。为了孩子,父母付出,跟动物没有两样,而给孩子的设想,却远远超过动物。为了孩子,我们可以舍弃一切,也愿意去承担一切。孩子或许不知道,但长大了一定知道,这是一个中国人的宿命,也是天下父母的心愿,孩子的健康,就是父母最大的福份。儿子忧郁的眼神,仿佛从那头看过来,在像我一样,疑问着这个世界吧。不要那么忧郁,儿子,你的身后,永远有爸爸的牵挂和一份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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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广东省广州市 2012-8-30 14:4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欧阳杏蓬新书《一生两半》近日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
    送书活动,玩法很简单,只要您是本论坛注册会员,只要您回复本帖(写书评),就都有机会获取赠书。爱书的您还在等什么?快快行动起来吧~~~

       活动时间:20128月30日--9月3日
       活动奖品:逢10必送,10本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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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与网友在9月6日前通过短消息,将您的姓名+联系方式在发给“欧阳杏蓬”,书会陆续平信寄出,快递需费用自理。如有任何疑问,请站内短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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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广东省广州市 2012-8-30 14: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脚故乡,一脚天涯
——散文集《一身两半》序与后记

  写序是很严肃的事,本来想出钱找一个名家来写,也打听了几个名家写序需要的价钱,交了钱就可以得一篇好序,但现在我还是自己来写了,不是我不相信名家,也不是怕他们不严肃,也非出不起那份钱,也不是不愿意出钱,现在市场经济,什么都有价,而且我也不反对。但我还是自己来写了,我毕竟是江湖人,写的东西很难为名家,所以就自己扒开衣服,指给你看,比让别人指指点点要舒服多了。
  书名叫《一生两半》,也想用《一生凉拌》或《人生两半》,还考虑过用《无旋律生活》、《我走了你留下》等名字。最后确定用《一生两半》,这名字很合适我的身份,既是农民,又是民工,既是贵族,又是平民,一脚故乡,一脚天涯,既有家庭,却又骨肉分散。我们这一代人,无论有理想,还是没有理想,无论愿意,还是不愿意,在时代前行的洪流里,我们只是一群卑微的跟随者。
  在写作的当初,我也觉得写作是愉快的,它是我跟自己沟通,向世界传递信息的一个管道。从十几岁开始,到现在一直没有改变。从家乡到异乡,从少年到现在的人到中年,世事沧桑,但这个爱好没有变。但在写作中,听过一些建议,甚至批评,让我做一些变化,变得更主流一些。我努力过,也想写出的东西受大家热爱和认可,后来觉得累,我只是我,写作只是一个很个人的业余爱好,自娱自乐罢了,何必要功利呢?
  《一生两半》收了64篇文章,不多,但我比以往要认真,所以选入的文字比在其他地方看到的文字有些不同,盖因是我做了修剪,这过程是很痛苦地。从第一辑“亲情离情”开始,我就觉得很苦,苦的不是我一个人,是我们一代人,我表现出来的,却是很个人的事。我希望我是一滴水,通过这一滴水,能反映出我们这一代人的生活。包括“家乡异乡”乃至“沉思默想”,我都是想通过我的生活、思想、情感,告诉大家一个现代民工的生活状况,如果能引起大家对这一阶层的关注,我继续去努力,也是值得的。
  我写东西几乎不讲章法,想到了什么,就写出来,写得好不好,我不太在乎,但我有一点,就是在写的时候,我希望把自己写进去,不故弄玄虚。无论怎么写,写什么,只要能准确传达自己的思想感情,什么章法就不顾了。这是我的优点,也是我的缺点。还好,我不用这一套去博取功名,无论怎样,还算自在。
  因为图个自在,我写了以上那么多,是为序。
  2012年5月4日 广州

后记

   《一生两半》弄好了很久,然后一拖再拖,等待高潮一样,等待出版。故事会有高潮,人生也有高潮,但出版没有高潮,尤其是在今天,纸本图书市场一天不如一天的时候,结果只有低潮了。文学也是,越来越个人化,不论高潮低潮,写字的作者,仍然孜孜不倦,用方块字和键盘声来筑梦。有困境才有梦,文学的梦一直就没有顺境。以往,梦既单纯,也遥远。现在,梦成为现实,变得触手可及。网络给了写字的人一个巨大的筑梦空间,然而我还是留恋纸本图书的温度,所以,不顾一切的推出了这本《一生两半》。
  写作的快乐在于过程,痛苦在于写作的结果。那么一堆文字,辛辛苦苦码起来的字,不值一文。在这个以金钱多寡判断存在价值的时代,这无疑会让人觉得窒息。尤其是我们这一代人,一头有一个家乡,一头有一个异乡,破碎的生活,却并没有让我们的人生破碎,我们在竭力维持着自己的圆满,无论在家乡,还是在异乡,我们都渴望改变。我们寄希望于文字,文字也在给我们传递着希望。因此,无论我们以何种工作谋生,我们沉沦,但我们没有放弃,这让我们脆弱的心灵里装满感谢,并且铭记苦难的同时,奋力前行。
  无论是《以孤独的名义》,还是后来的《缤纷湘南》、《一个寄居者的广州读本》,到今天的《一生两半》,我都想表达作为民工在生活里的“不屈服”。民工、农民工、新移民,还是其他的称呼,都无关紧要。只要你想到留守儿童、看到天桥下的流浪汉,看到建筑工地那些裸着背干活的人们,我的眼里就会热泪盈眶。我们站在土地上,跟站在高楼上一样卑微。可由于我的写作习惯,我只能解剖自己,让大家看看这个民工的生活点滴,给我们以尊重。
  这是我的简单的想法。
  对于每一本书出版,我想都离不开亲人和朋友的支持。本来可以列一长串,但又不忍心列,他们中固然有身价不菲的老板,也有跟我一样在城市生活的普通民工。有的已经有超过十年的友谊,至今惺惺相惜。有的是新交,也仿若旧友。这里,对他们的支持表示感谢。最后该感谢我的家人,他们在生活里给了我想象的空间,才有这么一些文字。
  这是第四本书,以后会怎么样?谁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呢?爱自己所爱,就忍受未知的茫然与苍凉吧。
  2012年5月7日天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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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广东省广州市 2012-8-30 14:46:45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只鸡的乡村
   回家的这条路走了很久,一直想,总有一天,这条路会被我走没有,把城里的家和乡下的家合二为一,不再在远行中牵挂、背负或者遥望什么。对家乡的一缕炊烟、一棵老树、一块水田、一个村子、一条小路、一片山岭都像宝贝一样,日夜数着,用漂泊姿态里深藏的温情和苦涩的思念,一样一样地翻捡来,翻捡去,获取看似远离得虚无缥缈的却又令人不能割舍的亲情。
   家乡与时俱进,高楼平地而起,在羞羞答答地向城镇靠拢。耕地、庄稼地,能盖房子的,不计后果,惟恐落后,纷纷盖起了房子。在车子里,就可以看到那些排成一排的建筑,就像当年城市里的棚屋,住在屋檐下,并没有产生出多少安全感。而住在这些排屋里,睡在当年的农田上,大家却安然。这是一个奇妙的现象,太平日子过久了,温饱日子过久了,没有了危机感。耕地少一半,似乎没有人去在乎。或者在乎的,仅仅是眼前。这很复杂,复杂到令人不想去了解背后的动机和原因。当客车从屋堆里滑过,与在路上大摇大摆的摩托车互按喇叭的时候,这场景令人毛骨悚然。这就是我的乡村,这就是我们的乡村子民?果然,过了一个街口,一辆小汽车跟一台摩托车对上了,摩托车躺倒在地上,两个年轻人在旁边打手机,一副焦急的样子,而一堆人在一边悠闲的看着、议论着。
   村子很安静,或许是刚下过雨的原因。
   四月了,这还是交春后的第一场雨。一个路过的人说。
   本来要插田的季节,因为农田都种了烤烟,看不到繁忙的插秧场景了。烟田里,偶尔看到一个或两个提着黑塑料桶,给烤烟施肥的种烟人。这里是湖南,是宁远,种烟的,却来自贵州。地域观念原来在城乡之间,现在,在农村与农村之间,因为发展经济,也开始了跨区域合作。这种交流,背后却是因为我们外出所造成。无论我们建了多少房子,都不能阻止村子在成为真空。
   回到村里,第一次见到鸡的孩子很兴奋,忘了疲劳,奔跑出去,要去泥地上去抓鸡。鸡是湘南三黄鸡,黄爪、黄毛、黄喙。原来家家户户都养,或生蛋来卖,或孵小鸡来卖。当然,来客了,也被宰杀当作菜肴。
   孩子三岁半,在城里,几乎见不着鸡,更别说听到鸡叫了。
   一群鸡在屋前面的一棵梨树下刨着。我数了数,五只,清一色老母鸡。是留守的老人养的,下蛋了给留守的儿童吃。
   梨树的叶子大小如同孩子的手掌,青青的,上面还偶有珍珠一样闪亮的水珠,显得十分的新鲜。叶面下有梨,也是青青的,一动不动,很饱满很坚定的样子。梨树枝七拐八弯,却撑出了一片天地。树下面有草木灰,有生活垃圾,也有狗屎。被雨水打湿之后,发出特别的味道,乡村的味道,鸡呼伴而来。孩子要跑过去,却被他的奶奶捉进了屋里,我却有些怀旧起来。我们的童年是与鸡为伍的,而眼前,一片荒草地近在咫尺,一棵梨树兀自立着,树下面五只鸡咕咕聚着,后面一块宽阔的水泥地,水渍斑斑,水泥地后面,是一幢气派的两层小洋楼。我看了看母亲,看了看躲在高楼后的瓦房,母亲说:地上脏,不要让孩子乱跑。我“嗯”了一声,我想,我和孩子的童年在母亲这里是有分别的了。
   天是阴的,大块大块的黑云叠在一起,被风吹着,向东移动着。这是小时候经常看到的景象,要下雨了,大家都蹲在田里,风雨无阻的躬耕陇亩。现在,田野一片烟青,房子连成一排,入眼的,只有五只鸡。一只抬着头东张西望,四只埋着头刨食。人都在房子里,老人看着孩子,孩子看着电视,我们曾经向往的,此刻成了现实,村子似乎装满了幸福和快乐,但隐忧却给了我们这一代在外奔波讨生活的人。
   鸡或者狗,都还在。老屋还在,巷子还在,一切还在,却恁地多了无数的荒凉。
   鸡在挥动着爪子,翻着泥草,咕咕叫着,无忧无虑。
   五只鸡里,一只鸡孤单走了出来,或者它记起了什么,或者要回去暖窝,或者只是找水喝。一只鸟——记忆里没有的鸟,外来的鸟,立在高高的柏树尖上,哇哇叫着,不知道它在这烟雨里宣誓着什么,或者这烟雨勾引起了它的一番乡愁,憋不住了,在半空中呼喊着,或者哭泣着,抒发情怀。鸡无动于衷,它们习惯了这里的鸟叫虫鸣,像城里人一样按部就班的生活,只是,它们无须知道生活的使命。
   母亲出来,见我一直盯着鸡看,说:晚上杀一只,养了几个月了,该杀了。
   我说:我不吃鸡,我吃青菜。
   母亲说:现在有什么青菜?没有。有笋子行不行?发了一场雨,后山出满了小笋子,好新鲜的。
   我说:好,我喜欢。
   后山一片葱笼,没有人去收拾,荆棘与经济林相互倾轧,悄无声息的上演着丛林法则。有的枞树上,挂满了一树白色的丁榔花。而在向东的坡面上,水竹在遍地蔓延。原来的果园,因为无人管理,现在成了竹园。春末夏初,成了菜园。来扯笋子的,你方唱罢我登场。吃不完,还上街卖。
   母亲拎出一捆笋子,我拈出一支,剥开笋衣,就闻到一股清香。这是在城市里,永远闻不到的味道,我有些沉醉。甚至偶尔在脑海里产生归意。我一直向往结庐南山下,过那种远离尘嚣的生活。但我拿不出决心,被生计牵绊得时常没有自己的主张。看起来在自由自在的生活,而其实像乡村里的一只鸡,无论鸟在头顶如何鸣叫,都唤不醒它回归鸟类,重新飞翔的欲望了。
   梨树下的鸡已经散去,水泥路上的一只鸡正在向我脚下的几片笋衣张望。
   一只黄狗从巷子里溜达出来,是一只母狗,刚下崽,奶子鼓鼓的坠着,随着它的走动晃动着。它看也没有看我一眼,就走进了前面一间新楼房。
   乡村的样子变了,乡村的人变了,渴望着认可,渴望着改变。但我隐隐约约觉得,乡村有的东西仍然保存着,比如它的安静,它的悠闲,或者它的精神内核还是与土地亲近着,依然那么质朴,依然在保持着生机。乡村会不会荒废,我不知道,或者我知道,但现在,我不想去面对答案。我的乡村,无论发展成什么样的一种形态,只要母亲在,只要炊烟在,我们对乡村的关注和爱,就不会改变。
   此时,一只鸡窜过我的腿下,梗着脖子,缩着身子,鱼一样窜向我的孩子。
   孩子在吃饼干,一些饼干屑儿洒落在地上,鸡闻到了香味儿,几只鸡从不同的方面窜了过去。儿子扔了饼干,弯下腰就按住了一只,大叫:爸爸,爸爸,快来,我抓住鸡了。
   那一脸的得意忘形,如同我的童年。
  此刻,乡下的老家最为令人安心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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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宜昌市 2012-8-31 02: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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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2-8-31 15: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欧阳杏蓬 发表于 2012-8-30 14:46
五只鸡的乡村
   回家的这条路走了很久,一直想,总有一天,这条路会被我走没有,把城里的家和乡下的家 ...

我读过欧阳杏蓬先生的不少散文,其中有一点,就是欧阳杏蓬先生提到的文学主流命题,我认为欧阳杏蓬先生就是文学的主流。我不知道体制内的主流作家们说的当今文学主流指的是什么?但是,我只知道,在农村,农民外出打工成了主流,那么,打工文学为什么就不能成为文学的主流?城镇的下岗是主流,为什么下岗者的文学不能成为主流?那些体制内的作家们呆在家里没有深入到广大人们群众中创作出来的文学究竟是个什么主流?
杨家将忠心耿耿  远近山水尽收眼底   煌辉业绩还看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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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2-9-2 19:5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欧阳杏蓬 发表于 2012-8-30 14:46
一脚故乡,一脚天涯
——散文集《一身两半》序与后记

只有一点感概:没有章法,章法中的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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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孝感市 2012-9-2 20:37:41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大作出版,能得到签名、题跋本最为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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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孝感市 2012-9-2 20:4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读书寂寞而充实,写作痛苦也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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