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湖北省鄂州市落实城管执法编制和城管队员公务员身份的相关依据
1、《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国务院或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甴公安机关来实施。
2、《地方组织法》第64条:地方各级人大和人民政府可以依据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决定一个政府的工作部门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
3、《公务员法》第106条:法律、法规授权的行使国家特定行政权能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4、建设部《城建建设规定》:参加城管执法的队员必须是国家公务员。
5、2002年8月22日,国发〔2002〕17文:落实城管综合执法体制和城管队员公务员身份。
6、2002年10月11日,国办法〔2002〕56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落实城管综合执法编制和城管队员公务员身份的通知。
7、《湖北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行使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权的队员必须是国家公务员。
8、2003年2月21日,中央编办〔2003〕4号文: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
9、国发〔2004〕10文: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
10、鄂政发〔2004〕54文第23条:要求全湖北省各地、市、州在2007年以前落实城管综合执法体制和城管队员公务员身份。
11、鄂政办发〔2007〕22文:落实城管综合执法体制和城管队员公务员身份。
12、2002年2月21日,武编〔2002〕8号文:武汉市杌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城管综合执法体制的通知,1340名城管队员纳入行政执法编制、隶属于公务员序列管理。
13、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公示:湖北省襄樊市人事局、城管局公开招录10名城管队员,纳入行政执法编制、隶属公务员序列。
14、2008年2月27日,鄂编字〔2008〕2号文——鄂州市规划监察支队划归鄂州市城管局管理。
规划监察是城管的五大的职能之一。规划监察队员30人是和城管支队98名队员同一天考进城管的,符合法定程序。
15、2008年4月14曰,湖北省人事厅批准鄂州市规划监察支队3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16、2008年2月,住房建设部三定方案将城管职能划归各级人民政府管理,并明确城管的性质、地位、基本工作制度、内设机构、法律责任。
17、鄂州市是武汉“1十8”城市圈核心城市,武汉市能够落实城管行政执法编制和城管队员公务员身份,鄂州市为什么不能?
18、湖北省天门城管打死人只是个案,并非普遍现象。天门城管需要清理、整顿,可暂时不参公,但湖北省其他地、市、州为什么不能参公?公、检、法、司每年都有打死人的情况发生,那么他们的公务员身份就不落实了吗?
湖北省鄂州市城管局
邱雪斌 1390868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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