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条 中心城区范围 中心城区南至举水及南湖街道办,北至五脑山国家森林公园南端,东至桃林河,西至浮桥河,包括南湖街道办、鼓楼街道办、龙池街道办、黄金桥开发区全部,中馆驿镇浮桥河以东的区域,以及阎家河镇的石桥垸、大周垸、坡上垸三个村,总面积为254.65平方公里。 第75条 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中心城区增长边界的范围包括麻城城区周边用地条件较好的区域,具体范围为东至规划东环线、西至浮桥河、南至南环线及举水、北至沪汉蓉高速铁路之间的区域,总面积积为118.21平方公里。 第76条 中心城区空间管制区划①禁建区:城市重要的生态通廊和生态背景区域,水源地。主要为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和桃林河水库沿岸,以及举水两侧作为水域的保护范围;城区东南部和五脑山森林公园东侧的山体林地。 ②限建区:因发展条件有限,不适宜大规模开发建设的区域。主要为沪汉蓉高铁以北区域,举水以南区域,以及武麻铁路以南地区。 ③ 适建区:综合发展条件较好,适宜城市建设用地发展的区域。主要包括北环路以南,举水以北的广大区域。 ④ 已建区:现状城市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已经覆盖的区域。 第77条 中心城区空间管制措施①禁建区:该区域除进行农村居民点建设和与保护需要直接相关的建设之外,禁止一切与城市建设相关活动的开展,并严禁破坏景观与自然资源,保护耕地,禁止耕地转为非耕地,禁止侵占基本农田进行农村居民点建设。 ②限建区:该区域除进行农村居民点建设、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外,限制其它与城市建设相关活动的开展。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因建设需求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经法定程序规定严格审批批准后方可实行。宜控制农村居民点规模,禁止侵占基本农田进行建设。 ③ 适建区:在该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发展需求,涉及将农田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经法定程序规定严格审批批准后方可实行;该区域内的农村居民点,原则上不再扩大其规模,应对其进行合理引导,促进其向城镇型住区集中。 ④ 已建区:调整用地结构与布局,完善配套设施,改善生活环境,适当疏散人口。 第78条 绿线规划控制绿线包括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绿地、生态风景公园、城郊风景公园等各类城市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①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标准》等标准要求,进行绿地建设,不得改作他用。 ②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③绿线范围内的防护绿带应严格控制,不准进行其他建设活动,并防止任何侵占破坏防护绿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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