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欢迎差生答问吗?
——“课内比教学”活动心得
这是一节公开课,是“课内比教学”活动中的一节课,也许是我从教以来最好的一节课。教室里坐着领导、评委。评比的结果要记入教学业绩档案,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影响到评职晋级。一切步骤都要按预先的设计进行,所有的环节都要平滑过渡。整个过程不能出现任何瑕疵,不能出现“不和谐”的情节。
这节课的课题是臧克家的诗《有的人》。同学们多种形式诵读之后,开始讨论。“我问道:诗中的第一种‘有的人’是指什么人?”举手者有几十人,出人意料的是一个从来没有主动答过问题的我们心目中的“差生”也举起了手,而且举得老高老高。我平时也经常点不举手的“差生”答问。可是今天这节课非同寻常啊!她答得不好就让我这堂课大煞风景,评比结果会大打折扣。这是对我的执教理念和为人良知的考量。
由于“惯性”,我犹豫了几秒钟后依然点了那个“差生”。不出所料,那个差生的答案与问题不沾边,惹得全班哄堂大笑。笑过之后,我仍然鼓励了了她。这节课的评比结果不言而喻。
好心的同事事后责怪我,我淡然一笑。这没什么,我不后悔,因为我知道,教育是为了培养人,而不是为了淘汰人。两千多年前的大教育家孔子就说过:“有教无类。”我有什么权利剥夺“差生”受教育的权利呢?再说在现在的社会里人人平等,我有什么资格不让“差生”发言呢?我的执教理念是让“每个学生都健康快乐成长。”我有什么理由让“差生”不快乐,损害她的心理健康呢? 我凭什么为了自己的微不足道的名利去伤害一个学生的自尊心呢?
为了便于管理,有关部门简单地把老师的工资、评职晋级及是否聘用等与教学业绩,尤其是学生的考试分数挂钩,迫使一些老师宠爱“优生”,歧视“差生”,有的甚至千方百计赶走差生,让一些差生没有读完初中,甚至没有读完小学就辍学了。这是公然侵犯人权的行为,是犯罪,是对学生犯罪,是对民族犯罪。我们究竟犯了多少罪,我们还要犯多少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