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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活寡 清末民初时期,在沔阳一些乡村男女两家父母议定婚盟之后,就生是他家的人,死是他家的鬼了。待到婚嫁年龄,或未婚夫对婚姻不满,婚礼前逃离表示反抗;或出门在外,在婚期之日山高路远,不能及时返乡成亲,而选好的日子订好的期,迎娶日期已定,女家又不肯更改。即在未婚夫抱病死亡,女子仍然过门,由亡者的姐妹捧亡者的神牌(木主),也有的地方“同公鸡拜堂”,与未婚妻拜堂“成婚”,如未婚夫是亡夫的,还要到坟地去拜会鬼夫。“婚礼”结束后,女方就留在婆家“守堂寡”或“过门守节”。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家里等待丈夫回来,但往往是人船不见的:抗婚的是说不回来就不回来;有流落异乡功成利另娶家妻的;当然,也有客死他乡尸魂不见的等。这样,新娘只能长年独居对空房一生闺怨了,沔阳人对此种妇女,称为“守空房”、“守活寡”。也有婆家为她在家族中收养一个男孩,继祧为嗣。由此可见封建社会的所谓“三纲五常”、“出嫁从夫”等思想,是强加在妇女头上的沉重枷锁,也是封建社会的陋俗。 沔阳花鼓戏《李天宝吊孝》说的是某地有一富户,主人名叫张忠实,此人爱财如命,嫌贫爱富,一心想高攀大富豪李家,于是他把大女儿凤姐许配给李家公子李天保。谁料李家遇到天灾人祸,几年后,李天保父母双亡,家业被焚,无奈寄居舅父赵义家里。李天保和张凤姐都已长大,眼见约定婚期已到,张忠实嫌李天保贫穷,有意赖婚断亲,便谎称凤姐得暴病身亡,派人向李天保报丧。不料李天保闻此噩耗后,悲痛欲绝,立即要登张府之门,为凤姐吊孝。 《李天宝吊孝》所反映的是一方死亡,对方都要履行一定的义务。 如果婚前死去的是女子,男方也有“迎柩归葬”,但话说回来,像李天宝娶亲的这种现象较少。一般的习俗是,男子日后另行择偶,结婚前须先迎娶已故的未婚妻,并奉她为结发妻子。迎娶时或用神主,或借纸扎人、草人拜堂,尔后将神主牌立于正厅,逢年过节烧香奉祀。 这些男女不平等、从一而终的旧俗、陋俗,在民国期间已渐渐消失,解放后已被完全禁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