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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夏天洪水席卷长江中游地区,湖北省广泛地区遭到洪水肆略,汉川市也是当时的受灾重点地方,大面积良田被淹,房屋冲毁,泵站翻闸,正所谓“天道无情人有情”。在这个时候,我们最可爱的人——解放军,正是他们冲锋陷阵、不辞劳苦、不怕牺牲、勇挑重担的精神和行为,最终战胜了无情的水灾,保卫了我们的家园。作为一个汉川青年,这些鲜活的事例,虽事隔十多年,我仍沥沥在目、清晰记着。从那时起,我立志要成为一名解放军战士,当年冬季征兵时,我积极报名参军,接受党和军队的挑选,最终,我有幸成为一名解放军战士,圆了这个日夜萦绕在我心头的梦。
自1998年底穿上军装起,我下决心要像爱惜生命一样爱惜军人的荣誉,扎根军营、爱军习武、苦练军事技能和杀敌本领,更好地为祖国和人民守疆卫土;要像那些抗洪老兵一样,当祖国和人民有需要的时候,自己能首当其冲,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在军队服役十二年来,我荐行了自己的理想信念,在部队努力工作和学习,通过了三次改选,非常出色地干完了三期士官,完成了一个战士保家卫国的使命。
2011年5月由部队安排转业到地方,根椐1999年12月1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符合转业安置条件。不料,2011年8月份湖北省汉川民政局安置办通知我们当年转业的几名士官,去办自谋职业手续,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3万元买断,与我们彻底撇清关系。自谋职业是由本人自愿的前提下,才可以施行的一种辅助安置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自谋职业强加于转业军人头上。汉川民政局的这一做法,遭到了我们坚决的反对。民政局不能自圆其说,便采用“骗、拖、哄”的办法,对我们转业安置事情,百般推诿,强调安置困难,需要时间和条件,直到2011年11月份新的《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出台。
本来因为有个别地方对于转业士官安置不到位,推诿和拖拉,导致转业士官北京上访、甚至走极端路线,矛盾十分尖锐,相关事故和惨剧也不时有报道。严重影响了军队和国防建设,极大地消弱了广大士官队伍的服役士气,动摇了国家和军队的根基。为此,中央军委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士官转业安置政策得不到有效落实,严重制约了军队全面建设这一根本主线,成为深化士官制度改革的拌脚石,势必导致军队基层建设发展受到“瓶颈”限制。中央军委会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民政部,邀请权威法学专家组成专门工作组,花费两年时间,通过对地方县级以上单位200多个,军队师级以上单位60多进行走访调研,最终出台了由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共同签署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新的政策强调了十二年士官硬性安置的必要性,这本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转业士官关心地具体举措,得到了广大现役和转业士官的大力称道,广大官兵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党中央的温暖。然而我们汉川市政府居然剑走偏锋,借新政策出台之机,寻找推诿的理由,说国家新的安置政策出台,湖北省会制定相应的执行细则,现在省里的细则还没有下发到汉川来,我们汉川民政局也不好执行安置政策。让我们都等着细则、等细则。从2011年底到2012年12月7日我们无数次地询问,民政局都是以类似的答复搪塞我们,并且还百般不耐烦。
直到2012年12月17日我们再次到民政局询问,安置办回复说:“你们是2011年5月份转业的,新的安置条例是2011年11月1日实施的,我们的情况不适合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不适转业安置。”
根据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1999年12月1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本条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
你们也别拿新政扯事情,在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出台前,士官转业安置是参照1999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执行的,其中第四条也明确规定服役满10年的作转业安置。不管拿新的、旧的政策来衡量,我们服役满12年的都在政府义务安置工作之列。
我们转业档案是由东海舰队军务处直接发往湖北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同意接收安置,将一式三联的《转业安置介绍信》一联回函东海舰队表示符合安置政策,予以接收;一份下达给汉川政府,将安置任务下达给汉川政府;一份发给转业士官本人,我们是拿着《介绍信》到汉川民政局报到。当时汉川民政局也是接收的。说明我们的转业安置得到了东海舰队、湖北省政府的同意和认可的。汉川政府当时也是受领了省政府下达的任务,现在时过一年多,汉川民政局居然答复,按汉川的政策要实行“一刀切”,就是不予以安排工作。那么省里下达安置任务,安置指标被谁占了?还是被人冒名顶替了?那么全国人大颁布、国家主席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岂不是形同虚设,如一纸空文。
根据《立法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由此可见,汉川作为一个县级市,只有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国务院及省人大、省政府的法律、法规、条例的义务,没有自己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何况汉川民政局居然拿出了与中央政策完全相抵触、相违背的“土政策”来。如果汉川政府的“土政策”有施行的必要的话,那置中央安置政策于何地?那汉川市还属于中国的序列吗?汉川政府还是不是由中央政府、湖北省、孝感市下辖的一级政府机构?汉川所谓的“一刀切”政策,是否有报省人大及常务委员会批复呢?或是得到了全国人大和常务委员会的“特别授权”?如果没有的话,那在汉川政府眼中还有上级吗?
汉川政府你有什么资格在此一手遮天、为所欲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你凭什么如此鱼肉百姓,欺压弱势群体,欺凌转业士官。难道这就是我们故乡的“父母官”,难道我们十多年不辞劳苦的保家卫国,就是保卫了这样腐朽的政府?你们的冷漠和不作为,必将导致万千服役在边关的战士寒心,径而动摇祖国的钢铁长城,你们也必将为此承担责任,并付出应有的担待。我们必将拿起法律的武器,寻找各种可能甚至不可能的途径,来维护我们转业士官的根本权益。我们能为国家服役十二年,也能为自己的根本权益和尊严来再战斗十二年,不达目的,枉为做人,决不抛弃、决不放弃、决不罢休。
对党的十八大新当选的领导集体,我们充满无比信任;对于即将开始的两会,我们也抱有无限希望,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党和政府会给我们做主,我们相信头顶还有青天,我们的苦楚、我们的祈求会有沉冤昭血的一天。
根据规定,转业士官在待安置期间,政府要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而我们在近两年的时间里,没有拿到政府的一分钱生活补助,完全断绝了生活来源。我们都是来自农村贫困家庭,又正值中年,上有六、七十岁体弱多病的父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小孩,妻子又没工作。父母每天还要带着病痛的折磨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在田间劳累。有限的转业费也已花光,日子过得举步维艰,致使家庭矛盾重重,时刻面临家庭破裂的窘境,这种苟且偷生的日子,使我们的生活失去光明,前途一片黑暗,都丧失了继续生存的勇气!难道这就是把12年青春献给了党、献给了国家、献给了国防事业的老兵应有的下场。
如果王处长能看到这里,我们表示非常的感谢,您一定是位能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好处长,希望您能根据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为我们这些曾经为祖国和人民守土戍边的战士们做个主,给我们留一条活路!
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提出以下几点诉求:
(1)尽快安置我们在事业编制的岗位上工作;
(2)补发我们待业期间的生活补助;
(3)解决好我们十二军龄(工龄)的社保,医保续缴问题;
联系方式:王大伟15272826580 王继华18707163469 祁现军15114849584 曾铮13736310710
四个转业老兵翘首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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