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鄂州市市直高中的老师,分别于03到07年,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拔进入学校工作的,当时经过了教育局和学校的同意,并与学校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上盖有鄂州市教育局专用调配章和学校的行政章),毕业时省教育厅根据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将就业报到证派遣至工作单位。根据《湖北省人事厅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工作第一年结束以后应于次年入编的,可是如今近十年过去了,我们仍然没有解决编制问题。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中的明确规定:2006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实行“逢进必考”;再者,湖北省鄂州市事业单位执行“逢进必考”的时间为2008年。因此,我们应该是在“逢进必考”政策之前就入编的,而不需要额外再进行所谓的入编考试。我们也请法律专家鉴定过我们的就业协议书,证明是合法合理的,就差给予我们编制这道手续了。我们这么多年苦等应该给我们的编制,没有享受到同工同酬的待遇,在学校还备受歧视和压力,我们早已身心俱疲。 为了争取编制,我们也做了许多努力,学校也认为我们的情况十分特殊,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要求编制是合情合理的,也积极为我们争取。但学校多次努力无果,所以我们一层层向上反映,教育局给我们的答复是从03年鄂州就封编了,所以我们的编制迟迟不能解决。可是,十年前签就业协议时为什么不提封编?难道地方政策高于国家政策吗?于是我们去鄂州市信访局咨询情况,信访局也认为我们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通过教育局公开招聘的情况不可能没有编制,应该予以落实。与我们当年一起毕业,在湖北省其他市直学校当教师的同学,像类似情况的都有编制,为什么就只有我们鄂州市是如此与众不同?现在我们感到茫然了,我们的合理要求应该向谁申诉?谁来解决我们的问题? 现在我们都已在这个城市安家落户,结婚生子,面临着贷款买房的经济困难,但是我们的编制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没有稳定的工作,没有同工同酬的待遇(比如没有住房公积金)。因此我们不能给自己和家人提供任何保障,当我们在三尺讲台之上辛辛苦苦解疑答惑的时候,谁能为我们解除困惑呢?我们认为人民教师的职业是神圣的,我们愿意把青春奉献给这个神圣的职业,但我们不是圣人,我们是真真切切需要考虑生计的普通老百姓,我们已经亏了近十年,十年的青春谁为我们买单?是谁亏欠了我们?我们也相信政策是为老百姓服务的,所以我们强烈请求入编,真诚地恳求上级领导帮助我们解决编制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