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不久,毛泽东和他的一个亲属谈话时说:“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如果臣下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而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会是这样。” “治国就是治吏”,把官吏管理好了,官场风气正了,官员的表率作用才会增强,老百姓才会一呼百应,国家才能政通人和,国泰民安。否则,官员欺上瞒下,贪污受贿,营私舞弊,胡作非为,其结果只能是“虽令不从”,民怨国衰,“四维不张”。这就是“治国就是治吏”的基本道理。 “治吏”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做的工作千头万绪,要贯彻的法律条令很多,要使官员有所惧、不乱为,必须贯彻一个“严”字,即“治国必先治官,治官务必从严。”在这方面,历史是一面镜子。我们为什么能在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遏制贪污腐败?主要是在“严”字上做了文章。据薄一波回忆,在公审刘青山、张子善的大会召开之前,曾有党内的老同志找到薄一波,要其向毛泽东说情,是否可以不枪毙刘、张。当时,毛泽东说,正因为他们两个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犯有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然而,在新的历史时期,在治国的问题上,一些人却本末倒置,认为治国的核心在于“治民”。在这种错误思想指导下,一些官员把自己放在与群众对立的位置上,在“治民”上大做文章,结果是南辕北辙,“按下胡芦起来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按照宪法的基本精神,我们的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必须对人民负责,自觉地无条件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党中央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来抓,历史经验也告诉我们,治国必先治官,治官务必从严。一个吏治清明的社会,才会民富国强,才会更加安定和谐,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新中国反贪往事 这些贪污分子直接贪污的数目,都在一亿元以上,薛昆山则贪污了二十三亿。如果把被贪污的钱加起来,单单中央各机关,至少可能有一千亿元左右。 一千亿元有多大的价值呢?可以买一亿斤粮食,可以买八百万元白洋,可以买十万两黄金,可以供给二十八万人吃一年,可以买三万纱锭的全部设备,可以买六十六架战斗机,可以买十万担棉花,可以买三十四万五千匹细布…… 刘青山和张子善居功自傲,贪图享受,革命意志消沉,腐化堕落。他们扬言:“天下是老子打下来的,享受一点还不应当吗?” 两人于1950年春至1951年11月,假借经营机关生产的名义,勾结私商进行非法经营。他们利用职权,先后盗窃国家救灾粮、治河专款、干部家属救济粮、地方粮,克扣民工粮、机场建筑款,骗取国家银行贷款等,总计达170余亿元(旧币)。刘青山吸毒成瘾,借口有病,长期不工作。他们把自己负责的地区视为他们个人的天下,宣扬天津地区的党内只能有“一个领袖”、“一个头”。 十年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一针见血地指出:一部分群众对党和政府丧失信心,使人们以为我们在包庇腐败。 这位中国十年改革的领路人以坚定的语气告诉自己的战友:这个关我们必须过,要兑现。一定要取信于民。 在此之前,仅仅是今年上半年,全国纪律检查系统、监察系统、检察系统查出的违反党纪国法的案件就数以万计。 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受贿案16000多件,比去年同期增加60%,其中大案要案3300多件,涉及县处级干部120多人,司局级干部11人,其中最大金额者18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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