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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北京市 2014-12-13 09: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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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本人理解“领导”意图不深刻。只说定义,没说标准。
“拉郎配”的标准好像国家还没有颁布“国标”,庶民岂敢造次。民间标准通常指的是对方的人、财、物等(不含政治因素)。就按你说的49年那也是拉郎配,包办的。也只是婚姻的形式。人治时代的产物,讲的也不是标准,你硬往“标准”两字上扯,的确牵强附会,所以你提的问题内涵较深,别人理解不了。所以回答你的问题有点跑偏。当时的应山县能值几个钱我没考究,只听说1988年就撤县建市了,按说还是前茅,身价也能值几个。
“现在看看,还是包办婚姻好啊,辛辛苦苦干了几十年,有没有被吸血,敢放一个屁吗。”
“还是包办婚姻好啊”,你这个提法当今看来有点失常。扼杀了本人意志,有点反人类之嫌伙计。至于有没有被吸血抽髓、项目分配等应该自有公论,网上可见一斑,因为有些数据是不便公开的,你懂。但抽痰倒没听说过。这些都是网谈,不足为信。
“给你自由了,开始闹离婚了,老娘过不好,也让你过不好。”
本来就是个抓壮丁拉来的,冇得任何感情基础,你非要人家在一个锅里做吃饭?求你还是开个恩放人家走了去求,反正也没交聘礼也没买过电影票,还升级装了门面,你不亏!硬是吧人嘎捆绑起来,那过得不是个日子,好像梁子湖差不多。你这不是害人害己吗?作的是个么孽哟!
"婚姻没解除,悍妇,泼妇的名声到是传出来了。"
"悍妇,泼妇",hahah俺再给你加上一句。母夜叉孙二娘!解气了吧,连这样的你还留住干嘛?哪个要赶快拿起走多省事,这样的反正没人要,你就高抬贵手几点德做个好事,把它他放了图个利索清净、少了累赘,死活你就不用操心了!还不用承担刑责、民责,对你百利而无一害,多好啊
好了,不和你侃了。谢谢你看帖,浪费了你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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