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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黄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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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黄冈市 2015-5-16 11: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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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至2010年12月31日全年承包款己结清。我这里有收据备份的。
4,为什么双方都同意将承包款变成2元/吨呢?原因是税费的增加。什么都是我这个楼主说了算,那我成太上皇了,你张国琪在武穴还敢张狂!我想变就变,想增加就增加,可能吗?
2元/吨不错,所有税费都由我方承担的。一组数据说明情况;2010年国地两税收增加年付40多万,国土资源补偿费年20万左右,环保费年10万左右,村委会年5万,厂附近自然垸噪声污染粉尘污染补偿5万4千6百元,还有林业局水利局等收取的费用,还有地方道路桥梁学校庙宇贫困户大病人员每年都得支付一定的费用。
而碎石厂每年有10个月的生产期就不错了。
综上大家算算看我有多少收益?对我这个投资方合理吗!?
5,2010年8月囯地税对碎石厂按一般纳税人收税,省文件下发了。按一般纳税征收税,地税资源税一项就是2元/吨,国税按每吨石子销售价的百分之17征收,如石子销售价为20元/吨,国税即为3.4元/吨,扣除抵扣部分最大数2元/吨,还得缴税1.4元/吨。仅囯地税这两家就得缴税3.4元/吨,远大于双方2元/吨【包括税费】,那么其它的税费田锡栋就可不缴吗!?我投资近500万元的厂要不了两年就得赔光!
从1一5都是张国琪一方交给法院的。但2009一2010年所有帐已结清。说明了什么问题呢?借用一句话【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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