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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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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 2015-6-1 12: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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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方邦华信访过程的阐述
楼主因为是地道的农民,文化不高,也不善于表达。我是他的亲人,对他的信访事件也比较清楚,帮他把整个信访过程描述一下。让对此关心的人士,更加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为了方便描述,下文中的我代表楼主)
2013年因建设丹土一级公路需要,土关垭政府对面一排临街房屋需要拆迁。其中一部分是住房,还有一部分是做生意的。我当时的房屋有两层,1楼门面一间,由儿媳妇经营中国移动代办业务,二楼住房一套,供全家5口人居住,我的门面位置处于镇政府斜对面,广播站旁,是同批拆迁户中位置最好的。为了促使丹土一级公路尽快通车,加速土关垭镇和丹江口市的经济腾飞。在土关垭镇政府领导及负责拆迁工作人员的动员下,我的房屋于2013年4月底拆除(当时儿媳妇还在做月子,为了不影响建设,小孩满月后我们就搬离了)。房屋拆除后政府领导将我们安置在土关垭镇经管站处临时经营和居住,以后的经营和居住等政府规划好后统一安置,政府领导只是口头承诺安置区建好后会给予合适的位置让我们继续做生意,如其它拆迁户有临街门面,我也会有。对于建好后的安置区住房价格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只是说安置时超出的平方按市场价结算。我的房屋拆除前是按700元一个平方给予补偿(从房屋拆除到现在我也未领补偿款),也不论位置、门面和装修、一楼和二楼,只按实际面积1:1给予补偿。2014年10月底,政府规划的小沟安置区安置房(位于镇政府后面,未面临正街)已初步形成,政府领导在未倾听和征求拆迁户意见的情况下,将安置房屋已抓阄形式分配给拆迁户,不考虑做生意和住房。本来政府将我们临时安置在经管站处经营,生意已经大不如从前,现又要将我们安置在背沟里做生意,请问下我们如何经营和生存?而且建成后安置区的住房已一楼和二楼面积分开结算,一楼超出原房屋一楼面积的部分按2000元至2600元一个平米结算,二楼超出原房屋二楼面积的部分按1300元至1500元一个平方结算。此价格已超出拆迁户原住房价格的2-4倍。如是原同等位置房屋,拆迁户对于这个价格勉强可以接受,但是在背沟的房屋要这个价格已经远远高于土关垭镇同等位置的价格,叫拆迁户如何接受?再则,要是同批拆迁户当中所有的都安置在被沟里做生意和居住,我也认了。可是现在有好几户安置在国道沿线和临正街的位置做生意和居住。公理何在?于是我就开始信访。
我于2014年11月初开始到丹江信访局信访,起初丹江信访局并未正式受理,只是电话通知土关垭政府合理解决,但土关垭政府主要领导都是置之不理,以有事忙推脱,经常吃闭门羹,要不就是没有商量的余地,就那一个安置办法。我没有办法多次打电话到信访局,也亲自到信访局去过几次,丹江信访局于2014年12月22日给我出据正式的信访受理告知书,并转办至土关垭镇。但是土关垭镇政府受理后,态度还是非常强硬,告知没有商量余地,就那样一个安置办法。我就要求对方出具答复意见书,但是土关垭政府拖拖拉拉,告知两个月之内出据答复意见书。实际上土关垭政府2015年2月2日就做出答复意见,但是一直不给我,直至2015年3月11日才告知信访结果,我于2015年3月13日签字并领取信访结果。
我拿到信访结果,对结果不服,就写了一份复查申请,立即到丹江信访局申请复查,丹江信访局告知是复印件(当时土关垭政府不给原件,不知是否是故意的?),无效,不复查。我又返回到土关垭政府,索要原件。拿到原件后,我又立即到丹江信访局,丹江口市信访局认定该答复意见书,答复意见不具体,结果不明确,答复意见无效,又不予复查(不知道是否是故意折腾人的,老百姓办事怎么这么难?)。信访局领导打电话到土关垭,土关垭领导让我回来,回来协商解决。
返回土关垭后土关垭主要领导态度开始转变,不让我继续信访,承诺我一个月内解决,即2015年4月初解决,后来一个星期推一个星期,直到推到5月初.中途4月中旬丹江信访局局长张XX也带队到土关垭几个拆迁户了解情况,临走也告知会督促土关垭政府尽快解决落实。我们心想着应该盼到头了,应该能落实了。可是五月初到政府去又告知推迟一个星期,后来一个星期又推一个星期,直到推到5月底,到现在又说要推迟一个星期,到六月初解决,试问都推了3个月了,还要推到什么时候?(我也给信访局张XX打过电话,也到信访局找过张XX,张XX还是推到土关垭政府,还是让我们等土关垭政府解决)
这就是我信访的整个过程,房子拆迁过去2年多了,门面和住房还未解决。请土关垭政府和丹江信访局能尽快解决我的信访问题,落实我的门面和住房问题。解决我们的生计问题。也希望丹江口市委、市政府能够关注下我们土关垭拆迁户的问题,督促土关垭政府尽快解决我们的拆迁安置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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