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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 2019-8-1 14: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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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朋友:
您反映的“当阳市玉泉风景区发展中心拆毁租赁房屋屋顶”已收悉,当阳市玉泉风景区发展中心对此高度重视,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核实,该房屋产权人为李容金(玉泉风景区农业队村民)。当事人2014年9月16日与该房屋产权人签订租赁合同,到2020年9月15日止。但是2018年5月5日当事人与该房屋产权人签订合同终止书,并一次性退还2018年5月5日至2018年9月16日期间租金,合计3609元整。当事人与房屋产权人李容金的租赁合同早已终止。
房屋产权人李容金于2019年3月15日与征收单位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征收单位已将补偿款全额支付给李容金。依据该协议第五条,李容金承诺在协议生效后90日内(2019年6月15日前)将被征收房屋腾空,到期不能腾空交付的,不再办理腾空交付手续,房屋交征收单位拆除。
2019年6月15日,经告知产权人李容金,征收单位在产权人李容金已知情的情况下依据合同约定进行拆除。征收单位与被征收人李容金就该房屋征收事宜双方没有争议,您在网上发布的言论不是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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