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姿态—————————————————————————————————视点 稿件来源:专稿 有一种思维定势 元辰 有一种思维定势,战争时期两军对垒和以阶级斗争为纲时期形成的思维定势,至今影响着社会生活,违背科学发展、与时俱进的客观要求,延缓与阻碍中国现代化文明进程。试举例说明。
一 文革式“唱红”,运动式“打黑”,到底是一种什么模式
答案很简单:人民战争模式,大呼隆模式,“文革”模式。
起源于战争时期两军对垒特殊形式下的人民战争思想对夺取战争胜利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在当时形势下无疑是对的。未来如果遇到外敌侵略,无疑仍然要坚持人民战争思想,依靠人民力量夺取胜利。
但在和平年代的现代化建设中,把人民战争思想运用于经济建设,如果不和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相结合,不推行劳动人民知识化,就会形成盲动,产生“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诗意想象,大呼隆,大跃进,造成巨大的浪费和损失。尤其是,人民战争思想一旦和错误估计阶级斗争形式、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方针相结合,便会运动不断,发动群众反右派、反右倾、四清社教,直至“文化大革命”,靠运动搞治理,成为中国社会根深蒂固的病症。直到最近一些人企图把运动成瘾的社会管理模式上升为国家模式,我们才感到,在“文革”过去几十年后,运动式的思维定势依然具备如此大的社会能量。
其实,这种运动成瘾的思维方式一直存在于中国的主流思维中,从来不曾离我们远去,并且在能不能“坚持”的担忧中,得到加强。这是因为,十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工作重点转变,党内的思维方并未随之转变,更多是用老办法来落实新任务了。不只搞假政绩、报水数字,不只一窝蜂争项目、争资源、拼优惠政策,不只无休止地征地撤迁、到处建大城市、特大城市之风,不只思想政治教育搞大灌输,而且在苏联解体和取缔某功后媒体宣传几乎已重扬“文革”大批判腔调。
我们套用战争时期发动群众的经验,而又忘了“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一切从群众中来”的法宝,把群众意志换成政府意志或长官意志,因而很多行为,只剩下一个利用群众名誉的空壳。我们担心江山易帜,而又不能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以改革的新成果更好地凝聚民心。我们既想创新获得现代化机会,又舍不得反思战争思维对现代化进程的阻碍作用。
所以,“文革”式地唱红与运动式地“打黑”,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集中国社会思维定势之弊而发展起来的。其土壤是主流层面每日每时存在着、表现着的战争思维模式和阶级斗争为纲思维模式。
这种思维定式的基本特点是:救星意识——我是救星,我能保护并给你们带来利益,但现代化建设时期,仅靠愿望,往往保护不了群众利益,甚至还会损害群众利益,比如炒股崩盘、投资亏本、药品食品造假、强种强卖、商业欺诈、物价飞涨,这都保护不了或保护无力;长官意识——我比你们聪明,得按我的办,我教育你们引导你们,结果往往犯常识性错误,赔了夫人又折兵,还不敢承认自己的失误;贱民意识——我是代表你们根本利益的,我有大局观念、全局意识,你们只看到鼻子尖尖下的利益,危险甚至就在你们中间,层出不穷的贪腐案件却使人们一再寒心,人们不再像战争时期相信领导比自己聪明。
思维方式问题,实际上是个立场问题。既不能俯身站到人民群众的立场去,又能高屋建瓴站到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立场上来,回头向战争向阶级斗争为纲时期求经验、求出路是一定的了。
二 以城管和撤迁为例:政府决定果真高于一切吗
中国城镇规划的科学性与城市管理水平之低是毋庸置疑的了。推行城市规划管理和城市文明管理无疑也是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但是,在规划、管理与民生之间,在政府决策与民种权利之间,究竟谁重谁轻、谁先谁后,想必也是十分清楚的。但在立场和思维方式都处于战争时期的某些官员来说,正好倒了个过:一切服从规划,一切服从政府。如果老百姓弱弱地问一声,我生存在这块土地上、我在这里建一个安身立命之窝的时候,尊敬的政府您在哪里呢?您要我的土地我的窝,难道只你一句话就定价,本属赎买行为的征地撤迁,老百姓连讨价还价的权利都没有?
中国当代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满足的可能之间的矛盾。那么,以民生为本,理所当然是政府管理的中心任务。虽然文件上也这样写过,但实际操作中,往往是以增长速度为本、财政收入为本、领导政绩和宣传评比为本了。因而与民争地、与民争利屡见不鲜了,强撤强迁犹如战争时期“坚壁清野”了。
一些地方政府不惜动用公检法搞撤迁,甚至利用黑势力威胁、殴打搞撤迁。不仅在法理上有问题,在法律程序与实质内容上也有问题了。但老百姓打不了官司,除了告御状无路可走。但进京上访又是层层阻拦、层层防范的,告御状解决问题的路也没有了。
尤其是民怨沸腾的城管执法,强烈地表现出政府只管堵不管疏的陈旧行政思维。几乎在所有城市都可以看到城管追赶摊贩的一幕。他才不管你民生不民生的,也不管有没有专门供小摊贩从业的场所,反正你违反规定就要你倾家荡产。惊心动魄的案例实在太多,收东西、砸摊子是家常便饭,打人是累见不鲜,打死人的也见诸报端,连路过、多管闲事用手机拍摄打砸场面的公务员也被打死了。似乎城管是一支中国法律和中国人民管不了的域外部队,引起普遍的反感和痛恨。
文明的政府使刁民变良民,失职的政府使良民变刁民。身教重于言教,察言观行,公道自在人心。如果说得人心者得天下的历史经验还管用的话,政府真该反思,自己究竟在干什么?本应为广大人民谋福利的征地撤迁,为什么会成为民怨沸腾的焦点之一?难道都是老百姓觉悟低?民生为本,民心为上,该作何解释?
三 以学雷锋讨论为例:运动不出“新雷锋”
2012年的看点之一,是官方与民间对对雷锋与雷锋精神出现了不同看法。分歧不在于雷锋精神是否过时,不在于要不要学雷锋和怎样学雷锋,也不在于雷锋精神中那是固有的那些是因为需要而提炼出来的,而在于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以什么样的方式推进,在于寻找与至上法理相一致的精神文明推进方式。官方希望沿着既定思维方式前行,民间则希望找到与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自己教育自己的学习方式。
我们太看重战争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习惯于以组织的方式、运动的方式、灌输的方式、引导教育的方式,大搞运动,开展活动。不适应群众自己教育自己、自己提高自己、自己觉悟自己的方式,不懂得尊重人、关爱人、感染人、启发人自觉自愿做雷锋。前一种方式之所以奏效,是因为在当时的战争状态下,两军对垒,你死我活,群众愿意跟党走。当我们把战时经验运用于建国后,从三反五反、初级社、高级社、反右到人民公社、大跃进、社教、文革,几乎所有运动都是失败的。真理标准大讨论与改革开放依然延续了运动的方式,但因多数群众的参与和拥护而排除阻力,获得阶段性成功。后来虽然不搞运动了,但运动的经验与意识依然扎根在官方与媒体的头脑之中,教育群众、引导群、组织群众,依然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金科玉律。骨子里觉得党委政政府就是比群众高明,人民群众就该被教育、被引导、被指使。这显然违背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制胜法宝。承认并做到给人民当儿子的,真还不多。因而,在坚持法制的前提下,在维护社会公德的前提下,把如何做人的权利交由公民个人做主的想法,还只在民间。与现代社会、和谐社会、民主社会相适应的公民自己教育自己、自己培养自己、自己提高的思想道德建设方式,甚至有可能被斥为妄谈。但在遵守法令与社会公德的前提下,学不学雷锋、如何学雷锋,确实是公民个人的选择权。雷锋再好,公民学不学,只要不违反法律法令和社会公德,谁都没权利指责,更没有权利强制要求。社会只能对公民提出最基本的要求,而不能要求所有公民同党员一样做英雄做伟人。何况一些动员、要求、指挥别人学雷锋的官员,自己连最起码的廉政要求都做不到呢?这就是既往学习运动号召多落实少、典型多学得少、形式多收效少的根本原因所在。更不用说,信仰缺失是因为信心缺失,信心缺失是因为信任缺失了,这些东西硬找是找不回来的,俗话说,身教重于言教,何况教育者不是爹,被教育者也不是儿子。
毋庸讳言,无论是“还俗的,或者百姓的雷锋”,还是“善良的,或者或者助人为乐的雷锋”,或者“大义的,或者忠诚的奉献的雷锋”,当今社会和民众内里都是需要的。但如何使这三种接近本原的雷锋成为公民普遍乐意接受的行为楷模,民间只能谈一谈看法。如果继续坚持运动式灌输式的思想工作,受众硬着头皮听,心里也不为所动。常言道,公平自在人心,这个世界的道德良心不会因为接连不断地教育增加多少,也不会因为贪官污吏的层出无穷折损多少。在老百姓眼里,好人就是好人,坏人装不成好人。秤杆在人心中。褒贬好坏,臧否人物,总有盖棺定论的时候。【注:此段原是作者加在林子所写《雷锋与雷锋精神》一文中的】
四 以行政服务为例:短缺并不仅仅是因为物质条件
中国最大的浪费是行政浪费,最大的折腾瞎指挥,最不足的供给是行政服务。停止了运动式的瞎折腾瞎指挥,转变了以党代政、政企不分的体制格局之后,普遍的行政思维并没有立马转到为现代化提供有效行政服务和体制机制保障上来,依然出现过行政区划中建了撤、撤了又建的浪费与“普九”中村村建小学、乡乡建中学的浪费,出现过政企不分、越俎代庖和一窝蜂甩包袱买企业、造成国有、集体资产流失的现象,出现过重经济轻社会保障和社会发展的现象,出现过重管理轻服务、一种方面人浮于事、形式主义花样繁多、本本来本本去,另一方面社会急需的公共行政服务无人管无人问或者不会管不会问等等问题。
至于风气不正和贪污腐败更是如影随形,化极大的精力来整治依然难有彻底好转。更严重地影响了行政效率与政府形象。
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经济格局的变化,要求行政机构设置与行政思维积极跟进,但我们的思维仍停留于一刀切的模式,导致务虚部门多、务实部门少,务虚的人浮于事,务实的缺人办事。加之权力下方,一些地方部门又会瞎搞,真实紧不得松不得。行政服务宗旨、方式、思维的转变,总是那么艰难。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情形依然没有很大改观。
短缺的不是资源,也不仅仅是物质条件,更重要的是与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行政思维,该干什么不该什么,行政资源如何布局、事权如何分配,不清楚。行政人员更是习惯于按传统经验不办事,而不能进入自身主管的社会生活中去,创新思维,提供有效行政服务。
五 以文化建设为例:不要只会大呼隆
不说当今中国的文化价值取向不清,不说中华民族坚持什么样的文化传统缺乏共识,不说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的格局不明,不说新中国教育因缺乏文化方向而无力建设一流大学、无力培养大师级人才,鉴于当今中国的认识水平,朝野共商这些问题,基本没有可能。
就说贯彻关于加快文化发展的决定,在很多地方很多层面不过在一次落入大呼隆的局面。当然呼隆总比不呼隆好、重视总比不重视好。但真要精细地指导文化建设,的确还有许多问题应该深入研究。
比如,按我国体制,文化建设实际分两块,一块是公职机构的公职任务,比如文化学术机构、文化事业单位、文化企业,它们直接承担政府赋予的某一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当然得管好、有序;一块是个体凭兴趣爱好从事的文化研究、文学艺术创作,不直接承担政府赋予的责任和义务,他们只需要遵守法律法令,无须看领导眼色行事,政府对这一块要做的仅仅是宽松与服务。但是几乎在所有领导讲话,并未加以区分,总是先知先觉的身份去要求业余文化人这样那样,大言不惭地说文化人你们要有良心。这对文化机构从业人员讲也许是对的,但对业余文化人讲,的确是班门弄斧了。业余的学术研究者、文学艺术家,如果不是凭着文化责任感与使命感、不是从人类良心和良知出发,在中国这种艰难的处境下,还玩得下去吗?宽松与服务才是政府该做的、他们需要的,而许多领导在这方面连一句话都很吝啬。
比如,主旋律,到底是从个体精神到时代精神、民族精神、人类精神的必然轨迹,还是舆论主管部门的讲话?本应是前者的主旋律大方向,在许多领导哪里,却成了后者,似乎主旋律就是领导怎么讲我们怎么写、体制需要什么我们就写什么,这对文化建设与文明进程不啻于一种讽刺。
比如,网络管理,当然不能任由黄赌毒肆掠,不能任由欺诈与谣言侵害公民人身自由,也不能任由违法言论公开流传,但一个网友,他的言论全没有这些,只因个别词语被五花八门的敏感词技术定为敏感词就发不出来,网管即不解释文中那个是敏感词,也不安排人工审稿,这不是明目张胆违背宪法么?难道现代文明进程中因为需要打击犯罪就可以不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难道网络就可以“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漏网一人”?显然,在这里政府有工作要做,政府必须保证打击犯罪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同步到位。
比如,文化产业,首先是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形成产业机制,中央本意如此。其次才是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抓文化首先要爱文化懂文化,还要下功夫做一番基础工作,才有加速发展的可能。而一些基层政府,不下功夫抓本地文化资源的发掘整理和成果出版,不营造适宜文化产业发展的软硬件环境,甚至连本地文化人的研究和创作看都顾不得看上一眼,也想垒高台抓项目,结果自然是雷声大雨点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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