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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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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2-8-1 09: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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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谴责无量开发商更改规划,根据保利拉菲所描述,“武汉市供电公司于2011年 6月30日发布《关于禁止将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开闭所、配电室建于地下的告知书》”,且不管他们把业主都当傻子不及时通知,也不管他们不去努力协调供电局,就从逻辑上看,漏洞百出。
中国法律有不追溯既往的原则,只管政策出台后的事情,既然1号楼的规划是在2011年6月以前在武汉市国土资源局所批准的规划,那从法律上,从政策上就没问题。保利怕得罪供电局这个国企,难道不怕得罪国土资源局这个衙门???政策有冲突要进行协调,这次的配电房事件凸显出保利公关能力和效率是何等低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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