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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2-10-15 1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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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风 发表于 2012-10-15 15:21 
教辅作为一本资料,是给孩子们练习为主要目的,作为一种教育辅助。既然要定,当然必须要用,如果是定而不用 ...
当事人自己都承认练习册是指定的(学校教师统一交流的结果)。购买地点没指定,所以才发生了孩子妈跑了N多书店没买到的情况,后来发现小卖部有。(这个事当事人没有否定,还做出了解释)。如果当事人都承认的时候你再为他否定,不是护短那是什么?何况你们不是一个学校的,只是一个外人,你也没有证据说什么。你只能代表你自己,你没吃拿卡要不等于别人一定也没有。你为不认识不了解甚至都没见过的人辩护,当然会被理解成护短。。
再来,一棒子打翻一船人的情况也不存在。我没说过老师都是坏的,也没看见别人说过。不知道你怎么就理解成这样呢?
至于你说的这个心力憔悴的老师,我想他的抗压能力可能差点,心理素质不太好,这个和职业无关。。一般来说上面再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不会随便处理人的,有什么好担心的?我老婆学校还被举报校长打架,上面还不是来问问发现没有这事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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