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是中国发展必然要遇到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并明确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重要的改革发展方向,将有利于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作用。城镇化建设不是简单地把农村户口改为城镇户口,不是简单地盖楼房。关键是要解决好就业、产业发展、社会保障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只依靠政府和国企的推动既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而且政府、国企也无力全部承担,需要非公有制经济积极参与。
二、非公经济参与城镇化建设遇到的主要困难
一是非公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非公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抵押手续不全,一方面贷款非常困难,另一方面靠民间借贷导致融资成本高,1-10月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达18%以上。金融机构对非公企业的支持力度还很不够,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二是非公企业招工招工难,成本高。进城人口大多来自农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造成现有劳动力素质不能很好满足城镇化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出现了“需求人才短缺与现有劳动力过剩”的现象。据不完全统计,民营企业用工缺口达到35%,导致企业不能满负荷生产,同时,用工成本较上年上升15%以上。
三是非公企业用地难、用地贵。非公企业相对来说都比较小,特别是刚起步的企业投资较小,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有一定差距,导致用地指标难取得,用地成本较高,企业落户发展也比较难。特别一些涉及现代农业的企业,集并土地难已成为制约瓶颈,极大限制了现代农业企业的发展。
四是非公企业创新升级难。城镇化发展离不开产业支撑,尤其需要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绿色产业。我市非公企业大多生产工艺、生产方式还比较落后,需要创新升级。大多数化工企业靠初级化工产品生存,产业链条短,缺乏核心竞争力;冶金企业虽然淘汰了落后产能,但增长仍然是高能耗的上游产品,下游产品开发刚刚起步;纺织企业60%的设备属低端纺织设备,服装企业大多靠来料加工和来样加工,缺乏自主品牌;食品饮料企业虽具备很强的地方特色,但扩张能力不强。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偏少,引领作用弱,企业普遍缺乏自主开发能力,2012年我市高新技术增加值18亿元,占工业增加值的7.2%,大大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支柱产业中,只有化工产业形成集群,家具初具规模,其他离产业集群发展的要求还有不小距离。
三、发挥非公经济在城镇化建设中积极作用的建议
一是拓宽行业准入,打破限制非公经济参与城镇化建设的壁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只要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领域都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要全面放开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城镇基础公共服务。
二是降低门槛,鼓励各类人群进城创业就业。要创造条件,鼓励城市居民、回乡大学生、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农民和农民工积极就业创业,支持建立小微企业创业园和孵化器;要加大进城农民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力度,鼓励进城劳力积极的创业就业,同时,对吸纳进城农民就业的中小微型企业给予适当的就业补贴。
三是对非公经济实施普惠的财税政策。要建立融资、信息等社会化服务体系,银行针对城镇化特点设计新的信贷品种,对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等领域的企业给予信贷倾斜;对参与偏远贫困地区城镇、新农村社区建设以及参与城镇准公益性和经营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企业给予所得税优惠。对非公有制经济中涌现出的纳税、就业等先进典型,市政府每两年一次召开非公有制企业表彰大会给予表彰。
四是鼓励非公经济参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可以流转、承包的土地新政出台之后,全国各地发展规模化经营的农业私营企业相继出现。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吸引企业投资高效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盘活集体土地资产,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