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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襄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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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4-8-20 09: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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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漫天要价也是正当权利,那么旧城改造怎么推进?
如果我家很穷,窝住在城中村,房子质量差,采光差,环境差,治安差,没有地方停车,消防通道就更别提了,抗震能力几乎没有。
政府部门经过考察后,决定对这个城中村进行改造,一平米补偿一万,大多数人都赞成
这时,村里盖了两栋出租房的王老财家不愿意,要求一平米2w。村里很穷的老刘家只有50平米的旧房子,要求给他两个儿子两套90平米房,另外还要30w装修款。
开发商难以接受,政府也难以承受。
那么,国务院大力推进的旧城改造还搞不搞了,万一危旧房屋倒了造成死伤,影不影响城市声誉,市政府要不要承担不作为的责任?
再说了,如果政府拿纳税人的钱去满足少数人,让都是拆迁户的条件不如我的钉子户邻居平白无故多补偿了一百万给他两个娃子都买了宝马奔驰,我又情何以堪?
下次我隔壁村子家亲戚拆迁的时候,我不劝他做钉子户, 不多要个两百万,我还真成傻子了。
如此反复,好一个钉子户漫天要价要是正当权利的法律人士!!
有请圣泉台版主出任襄阳市长,坚决不强拆,我看他如何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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