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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hangxin123456

樊城区政府肖家台拆迁指挥部违法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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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4-8-19 21:04: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强拆,不强拆对不起共产党,毛泽东在活怎么敢有钉子户。
钉子户的行为完全违背毛泽东思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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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4-8-19 22: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圣泉台 发表于 2014-8-18 23:30
就算要1200平,200万装修费,那也是他的权力。
找个小姐500块,那是不是说看见个女的给500块就得跟你睡? ...

要呗,关我球事,我只是说出我知道的,我又不出一分,要12000你叫他们要去。什么叫适可而止懂吗?你看看我以前关于拆迁的帖子就知道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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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4-8-19 22:28: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宅每平米7000,门面是3万左右,价格还是比较公道的,如果让钉子户得逞那么以后城区改造就会举步维艰,大家都当钉子户,襄阳还要怎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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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4-8-19 22:3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圣泉台 发表于 2014-8-19 09:52
先搬走的人是跟“钉子户”达成的协议吗?“钉子户”占的是先搬走的人的便宜吗?

你要搞清楚对象啊。跟拆 ...

给你说下是原地还建,而且不是和开发商谈判,是和樊城区政府签协议。我没立场。只是说了我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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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4-8-19 23: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强拆的全部是托儿,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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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4-8-19 23: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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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4-8-20 09: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襄樊浪子 发表于 2014-8-18 15:34
支持城市建设,支持政府强拆,拆的好!

2000年以后建的房屋能说是旧城?不是扩路、修堤能说是城市建设?不是漫天要价、不是违建能说是钉子户?损害百姓利益却说支持城市建设!
被强拆的户主最基本的要求:不占政府的便宜,在原址、原地、原使用面积上还房,这算是最低的要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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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4-8-20 09:5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漫天要价也是正当权利,那么旧城改造怎么推进?

如果我家很穷,窝住在城中村,房子质量差,采光差,环境差,治安差,没有地方停车,消防通道就更别提了,抗震能力几乎没有。

政府部门经过考察后,决定对这个城中村进行改造,一平米补偿一万,大多数人都赞成

这时,村里盖了两栋出租房的王老财家不愿意,要求一平米2w。村里很穷的老刘家只有50平米的旧房子,要求给他两个儿子两套90平米房,另外还要30w装修款。

开发商难以接受,政府也难以承受。

那么,国务院大力推进的旧城改造还搞不搞了,万一危旧房屋倒了造成死伤,影不影响城市声誉,市政府要不要承担不作为的责任?

再说了,如果政府拿纳税人的钱去满足少数人,让都是拆迁户的条件不如我的钉子户邻居平白无故多补偿了一百万给他两个娃子都买了宝马奔驰,我又情何以堪?

下次我隔壁村子家亲戚拆迁的时候,我不劝他做钉子户, 不多要个两百万,我还真成傻子了。

如此反复,好一个钉子户漫天要价要是正当权利的法律人士!!

有请圣泉台版主出任襄阳市长,坚决不强拆,我看他如何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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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4-8-20 10: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矛盾体。 发表于 2014-8-19 09:57
支持对钉子户强拆!!!

没文化的人说没道理的事!依法保障全体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是法制社会的基本要求,2000年以后的房子说是旧城?不是扩路、不是修堤说是城市建设?不是漫天要价、不是违建、只是维护最基本的权利要求,却被不懂法的人说成了“钉子户”!维护最基本的权利:原地、原使用面积、原位置还建未达成协议政府就有权拆掉别人的房子吗?这和强盗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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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14-8-20 10: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已迷航 发表于 2014-8-19 22:33
给你说下是原地还建,而且不是和开发商谈判,是和樊城区政府签协议。我没立场。只是说了我知道的。 ...

不管是跟谁签协议,反正不是跟钉子户签协议。不是跟钉子户签的协议,没有理由让钉子户负责。

我并不赞同钉子户漫天要价,但漫天要价是他的权力,不能因为我不喜欢就剥夺别人的合法权力,无论你觉得开出的条件多少丰厚,愿不愿意接受的决定权在卖家而不是买家。
不管多难,天会更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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