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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原创】南阳郡邓县管辖隆中的可信性分析

已有 3796 次阅读2012-9-14 13:52 | 南阳,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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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早提出东汉时期的南阳郡邓县管辖隆中的论断是东晋史学家习凿齿。他在《汉晋春秋》中说“亮家于南阳之邓县,在襄阳城西二十里,号曰隆中。”习凿齿邓县管辖隆中的论断不仅阐明了诸葛亮的家就在隆中,而且也阐明了隆中的隶属关系是被南阳郡邓县管辖,这是中国第一个记载南阳郡邓县管辖隆中的历史文献。这条史料对于弄清东汉时期隆中的隶属关系有着及其重大的历史意义。但是,面对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论断,有人提出了种种质疑,认为这条史料是野史是孤证,不可靠不可信等。这条史料到底是不是野史?到底是不是孤证?到底可信不可信?根据历史文献的记载,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进行分析。
        第一、习凿齿去世60年后,邓县管辖隆中的论断就被裴松之写入《裴注三国志》的正史之中,成为可靠的正史资料。中国的历史文献,古人一般把它分为两大类:一是正史类,即指官修的纪传体史书如《史记》、《汉书》等二十四史。正史往往带有国家意志和民族情绪的成分,作者往往因忌讳一些字句或者史实,有选择性的使用史料,造成一些有价值史料遗失。另一类则是野史类,指旧时私家编撰的史书。野史中所写的人物和事件大多是实有其人、实有其事的。刘鹗《老残游记》云:“野史者,补正史之缺也。”因此,野史也是历史文献的一部分。如果按照这个分类,习凿齿的《汉晋春秋》共五十四卷,应该分为野史之列。该书记述起自东汉光武帝、止于西晋愍帝共计二百八十一年间历史,史料价值很高。《汉晋春秋》虽然是习凿齿自撰的野史,但是习凿齿去世60年后,邓县管辖隆中的论断就被裴松之写入《裴注三国志》的正史之中,成为可靠的正史资料。南朝宋文帝刘义隆以陈寿所著《三国志》记事过简为由,命中书侍郎裴松之为之作补注。裴松之在《上三国志注表》中说,“臣前被诏,使采三国异同以注陈寿《三国志》寿书铨叙可观,事多审正。诚游览之苑囿,近世之嘉史。然失在于略,时有所脱漏。臣奉旨寻详,务在周悉”。裴松之在《上三国志注表》中肯定了《三国志》是“近世之嘉史”,同时也指出了《三国志》的不足是“然失在于略,时有所脱漏”。所以,裴松之“奉旨寻详,务在周悉”,说明不是代表他个人作补注的。为了注释《三国志》,裴松之收集了三国时期的原始材料达一百五十多种,博引各家著作的原文、文字数约超过原文的三倍,其中经部廿二家,史部一百四十二家,子部廿三家,集部廿三家,共计二百一十家。所以《三国志》中失载这么多的历史事实才能够得以保存。《汉晋春秋》邓县管辖隆中的论断就是裴松之注入《三国志》这么多失载的历史事实之一。裴松之在陈寿的《三国志》“玄卒,亮躬耕陇亩,好为梁父吟”之后,注入“汉晋春秋曰:亮家于南阳之邓县,在襄阳城西二十里,号曰隆中”。补注阐明了诸葛亮是在南阳邓县管辖的隆中躬耕陇亩的观点,添补了陈寿论述的诸葛亮躬耕地无地点的“脱漏”现象。由于补注是皇帝之命,内容也是被皇帝肯定,因此得到了历代皇帝的认可。清乾隆皇帝亲自组织的经过十年编而成的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历史丛书《四库全书》,将《裴注三国志》作为二十四史录入其中,成为了二十四史的前四史,确立了《裴注三国志》在中国历史文献中的地位。《汉晋春秋》“亮家于南阳之邓县,在襄阳城西二十里,号曰隆中”的论断自然成为了中国二十四史中的重要内容,成为了可靠的正史资料。裴松之死于公元451年,比习凿齿晚死68年。他在作注时看到的《汉晋春秋》肯定是全新和完整的版本,不存在文章遗失和残缺的问题,可信度自然很高。所以,有人说习凿齿《汉晋春秋》记载的邓县管辖隆中的论断是野史是孤证不可信的观点显然是不能成立的。
        第二,自两晋到明清时期,《汉晋春秋》记载的邓县管辖隆中的论断被多数史学家引用和肯定,在中国史学界早已有了较高的可信度。裴松之《裴注三国志》“玄卒,亮躬耕陇亩,好为梁父吟。汉晋春秋曰:亮家于南阳之邓县,在襄阳城西二十里,号曰隆中。”南朝梁萧统《昭明文选•出师表》曰:“‘三顾臣於草庐之中,谘臣以当世之事。’处注引汉晋春秋曰:诸葛亮家于南阳之邓县。” 北宋王钦若《册府元龟》说:“玄素与荆州牧刘表有旧,往依之。玄卒,亮家于南阳之邓县,号曰隆中。”  南宋王象之《舆地记胜》说:“万山:元和郡县志云,在襄阳西十一里,与南阳郡邓县分界”。 “隆中:郡国志,县西七里——汉晋春秋,诸葛亮家南阳,在襄阳城西二十里,号曰隆中。” 元王应麟《通鉴地理通释 卷七》:“新野县属南阳郡。唐省入邓州穰县。《汉晋春秋》:诸葛亮家于南阳之邓县,在襄阳城西二十里,号曰‘隆中。’”   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 卷七十九 襄阳府》曰:“隆中山府西北二十五里。诸葛武侯隐此。《汉晋春秋》:亮家于南阳之邓县,在襄阳城西二十里,号曰隆中。”  清乾隆王琦《李太白诗集注》卷七则直接指明:“亮家于南阳之邓县,在襄阳城西二十里,号曰‘隆中’。《出师表》所谓‘臣本布衣,躬耕南阳是也。’” 仅仅只是一句话,能够被如此众多的史学家广泛地引用,这在中国史学界应该是为数不多的事情,说明了东汉时期南阳郡邓县管辖隆中的论断有其极高的可信度。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习凿齿是襄阳本地人。他最有资格和最有条件知道隆中的行政隶属关系是被南阳郡邓县管辖,这也是中国唯一一个在此问题上最有发言权的历史学家。两汉时期,隆中是一个小村庄,又是南阳郡的边远地区,还是南阳郡邓县隔汉水管辖的一块飞地,历史学家自然不可能像记载州、郡、县一样把隆中载入中国的历史文献之中。自从西晋史学家王隐到荆州襄阳找陶侃筹资撰写《蜀记》以后,发现诸葛亮当年就是在隆中村居住躬耕长达10年之久的。所以,他在《蜀记》中记载了隆中这个名字,记载了西晋镇南将军刘弘与李兴到隆中观亮宅的历史事件,第一次把隆中的名字载入了中国的历史文献之中。这也可能是陈寿为什么只写诸葛亮“躬耕于野”和“躬耕陇亩”,不写明诸葛亮居住躬耕于南阳郡邓县隆中的缘故。同时也可以看到,陈寿两次谈论诸葛亮“躬耕”,都没有使用“躬耕于南阳”这个提法。这也说明了陈寿对诸葛亮躬耕地的地点并不十分清楚,不赞同或者不同意诸葛亮“躬耕于南阳”的说法,只能含糊的说“躬耕于野”和“躬耕陇亩”等。因为陈寿没有到过襄阳,他不可能知道襄阳城附近还有一个被南阳郡邓县管辖的隆中村,就是诸葛亮当年居住躬耕长达10年之久的地方。《通史》卷一二《古今正史篇》记载,王隐“凡为《晋书》八十九卷,咸康六年(340)始诣阙奏上。”说明王隐在公元340年前后在世,比习凿齿生活的时代早100多年。王隐只是到过襄阳一次,就知道了隆中这个地名。习凿齿是襄阳本地人,从小就在襄阳长大,自然知道隆中这个地名和隆中的行政隶属关系了。《汉晋春秋》中所说的隆中被南阳邓县管辖的记载,是在王隐的《蜀记》问世100多年以后,习凿齿又一次把隆中载入中国的历史文献之中,其可信度自然是毋庸置疑的。郑州大学历史研究所所长高敏在《就诸葛亮躬耕地问题与南阳说主张者商榷》一文中说:“因为他(指习凿齿)是襄阳人,又熟悉汉晋历史,所以,他对隆中的地理位置和行政区域的归属,说得一清二楚,且无以隆中归属于襄阳而争夺历史名人的倾向。”这是对《汉晋春秋》记载南阳邓县管辖隆中真实性和可信性的充分肯定。
        第四、有人说邓县在汉水以北,隆中在汉水以南,邓县怎么能够跨汉水管辖隆中?两汉时期南阳郡辖汉水西南的武当县、筑阳县、山都县的事实,为邓县管辖隆中提供了依据。今丹江口水库至襄阳市万山的汉水西南岸,全长约几百里。在中国历史上的两汉时期,曾是南阳郡管辖的武当县、筑阳县(今谷城县)、山都县(今谷城县东南)的治所在地和管辖区域。《汉书》记载,西汉时期南阳郡管辖36县,其中有武当、筑阳、山都、邓(故国)等;《后汉书》记载,东汉时期的南阳郡管辖37城、其中有武当、筑阳、山都、邓城等。所以,两汉时期的武当县、筑阳县、山都县一直都是南阳郡管辖的区域。既然东汉时期的南阳郡能够跨汉水管辖武当县、筑阳县、山都县等,邓县也完全可以跨汉水管辖隆中。到了汉献帝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魏武曹操尽得荆州以后,分南阳西界立南乡郡,分南郡以北立襄阳郡。《晋书》记载:晋太康中(公元289年),改南乡为顺阳郡,统领8县,其中有汉水西南的武当县和筑阳县;襄阳郡统领8县,其中有山都县和邓城县,邓县在汉水以北。既然西晋时期的顺阳县能够跨汉水管辖武当县、筑阳县;西晋时期的襄阳郡能够跨汉水管辖邓县,为什么东汉时期的南阳郡邓县就不能跨汉水管辖隆中呢?因此,两汉时期的南阳郡能够跨汉水管辖汉水西南的武当县、筑阳县、山都县;西晋时期的顺阳郡能够跨汉水管辖汉水西南的武当县和筑阳县;西晋时期的襄阳郡能够跨汉水管辖汉水以北的邓县,东汉时期的南阳郡邓县也就完全可以跨汉水管辖汉水以南的隆中了。《中国历史地图集•东汉部分》清楚的标明隆中是被南阳郡邓县管辖,与南阳郡的山都县、南郡的襄阳县、中庐县交界,也是一个重要历史的见证。
       通过对以上四个方面的分析得知,东汉时期的南阳郡邓县管辖隆中的论断既不是野史,也不是孤证,而是早已被裴松之写入《裴注三国志》的正史之中可靠的正史资料。东汉时期的南阳郡邓县管辖已是不争的事实,到了西晋时期襄阳郡管辖了邓县以后,隆中自然也就被襄阳郡管辖了。
        第五、关于“自汉水以北为南阳郡,自汉水以南为南郡”问题的分析。习凿齿在《襄阳耆旧记》曰“秦兼天下,自汉水以北为南阳郡,自汉水以南为南郡”。这条记载从表面上分析,与习凿齿的邓县管辖隆中的观点不一致。既然汉水以北为南阳郡,既然以南为南郡,隆中处在汉水南岸,怎么能够成为汉水以北的南阳郡邓县管辖呢?所以有人说这一条史料与于南阳郡邓县管辖隆中的观点自相矛盾,意欲否认邓县管辖隆中的历史论断。但是,如果认真分析一下就不难发现,这一条史料是指万山以东汉水段的区域,与习凿齿邓县管辖隆中的论断并没有什么矛盾。两汉时期,襄阳县万山以西汉水以北是被南阳郡管辖,襄阳县万山以东汉水以南是被南郡管辖。习凿齿《襄阳耆旧记•山川》曰:“檀溪 襄阳[城]本楚之[下]邑也,檀溪带其西,(岘山亘其南,为楚国之北津也。楚有二津,谓:从襄阳渡沔,自南阳界,出方城关是也)。”在《襄阳耆旧记•城邑》中曰:“ [楚有二津,谓:从襄阳渡沔,自南阳界出方城关是也。”习凿齿在一篇文章里两次强调从襄阳渡沔到南阳界,而不是从万山以西渡沔到南阳界,襄阳城在万山以东11里处,说明了习凿齿所说的“秦兼天下,自汉水以北为南阳郡,自汉水以南为南郡”的观点就是指万山以东的汉水段区域。  北朝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曰:“(沔水)又东过襄阳县北,沔水又东迳万山北,山上有《邹恢碑》。” 从襄阳县北到万山北两句话中间没有任何内容,说明只有到了万山才到了襄阳县,万山是南郡襄阳县与南阳郡邓县的分界线。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说:“万山,一名汉皋山,在(襄阳)县西十一里。与南阳郡邓县分界处,古谚曰:‘襄阳无西’,言其界促进。”  清同治《襄阳县志 沿革》记载:“汉献帝初平元年(公元190年),以刘表为荆州刺史,徙治襄阳,万山以东,汉水之南,为襄阳境;万山以西,汉水之北,则为南阳邓县境。”《元和郡县图志》和《襄阳县志》清楚的说明了襄阳万山是南郡与南阳郡真正的分界线。晋太康中公元289年,自从襄阳管辖了汉水以北的邓县以后,汉水以北为南阳郡,汉水以南为南郡的历史从此终结。由于万山是南郡与南阳郡的分界线,万山以西被南阳郡管辖,所以,习凿齿的“秦兼天下,自汉水以北为南阳郡,自汉水以南为南郡”的论述自然就是指襄阳县万山以东的汉水流域,与邓县管辖隆中的论断没有任何矛盾。
       第六、关于“襄阳有孔明故宅”问题的分析。习凿齿《襄阳耆旧记人物》说:“襄阳有孔明故宅,有井,深五丈,广五尺,曰葛井。堂前有三间屋地,基址极高,云是避暑台。先有人姓董,居之,灭门;后无复敢有住者。”这一条史料显然与《汉晋春秋》记载的邓县管辖隆中的论断有所不同。《汉晋春秋》记载的隆中在两汉时期是被南阳郡邓县管辖,《襄阳耆旧记》记载的是“襄阳有孔明故宅。” 在东汉时期襄阳没有管辖隆中,怎么会有孔明故宅呢?所以有人说这两条史料自相矛盾,同样想否认东汉时期南阳郡邓县管辖隆中的历史事实。历史文献记载,襄阳在东汉时期虽然不管辖邓县隆中,但是在西晋时期襄阳郡已经管辖邓县隆中了。所以,《襄阳耆旧记》文中的“襄阳”不是指东汉时期的襄阳,而是指西晋时期的襄阳。习凿齿死于383年,死后37年东晋被灭。在西晋时期,邓县已经被襄阳郡管辖,隆中自然也要被襄阳郡管辖。  《晋书》记载:汉武帝置十三州,荆州统南郡、南阳、零陵、桂阳、武陵、长沙、江夏七郡。《晋书》记载,西晋武帝平吴(280年)以后,荆州统领二十二郡。荆州由两汉时期领七郡,到西晋时期领二十二郡,郡的数量增多,郡的管辖范围缩小。《晋书》记载,南阳国秦置郡,统领宛、西鄂、雉、鲁阳、犨、淯阳、博望、堵阳、叶、方城、舞阴、 涅阳、冠军、郦等十四县。东汉时期的南阳为南阳郡,西晋时期的南阳为南阳国,西晋时期的南阳国领14县,与东汉时期的南阳郡领37县的数量减少了23县。《晋书》记载,襄阳郡统领宜城、中庐、临沮、邔、襄阳、山都、邓城、JM等八县。襄阳郡由曹操始置襄阳郡时领6县曾加至管辖8县,其中邓城县归襄阳郡管辖。西晋时期的襄阳郡既然管辖邓县,自然要管辖隆中。所以,习凿齿在《襄阳耆旧记》中说的“襄阳有孔明故宅”就应该是指西晋时期“襄阳有孔明故宅,”而不是指东汉时期“襄阳有孔明故宅。”习凿齿是历史学家,他的论断不可能在自己的著作里出现自相矛盾的现象。由于东汉时期的隆中是被南阳郡邓县管辖,西晋时期的隆中是被襄阳郡邓县管辖,所以,《襄阳耆旧记》中说的“襄阳有孔明故宅”与《汉晋春秋》记载的东汉时期南阳邓县管辖隆中的论断没有任何矛盾。同样是一个隆中,由于所处的时代不同,只不过是隶属关系也发生了变化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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