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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十堰yangwei

违法开山顶风作案,破坏耕地触目惊心 ,非法采矿一本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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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3-1-11 22: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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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3-1-11 22:2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致被占山占地的矿区农民朋友之二
朋友们:
你的地即被占,我建议你接受了吧!你们要争的,是自己的补偿。在这方面,丹江的官老爷们,不可能替你们说话——全中国的地方官儿都不会为农民说话的。按说,依据湖北省【2009】46号文件,你们的耕地,每亩补偿在2.6万左右,山林补耕地的70%,即每亩1.8万左右。如果今年国家标准提高了,那就更多了。
另外,公益建设占地补偿,如修公路,建机场,建水坝,标准相应低一些,这些建设是广大人民受益;而开发商征用,标准应该要高出很多,他们掠夺了国家资源、损害了农民利益,鼓了自己的腰包,理所当然地要高于国家规定标准。这里,我给你们提供一个信息,丹土一级路征地标准为:菜地3.14万元/亩;水田2.6万元/亩;旱地1.6万元/亩;园地2.8万元/亩;林地1万元/亩;鱼塘1.8万元/亩;藕塘1.7万元/亩。这都是永久占地的补偿标准。矿山开采的山和地,那是恢复不了的,你们可参照这个标准,适当提高一些,做到几方兼顾,既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又让开发商有钱赚,还要让地方政府的领导能做人,不溜车(ju)。
如果开发商拿不出合法证件,你们不妨提个标准,让他给补偿,就当做一切合法,给你补足资金,安置好养老。这样,皆大欢喜。切记,莫要听信开发商的“租赁”谎言。所谓“租赁”,其实质就是“以租代征”,这是国家所明文禁止的,国土资源部等五部委在2008年5月29日下发的文件,2008年6月1日起执行。政府干部不会,也不敢主张开发商“租地”。
好了,建议只是建议,你们好自为之吧。愿你们获得比较满意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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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武汉市 2013-1-11 22:3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忘记土地的恩惠就是六亲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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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3-1-12 01: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tudi.jpg
习家店塘寨沟某干部、老爷、陛下,跪求您别卖地了,好吗?
没有见到什么合法手续,一些开矿的老板,将塘寨沟土地、山林挖的面目全非,伤痕累累。青山危矣,绿树危矣,清水危矣,……这是一个村民,在塘寨沟黄梁树嘴附近捡到的一个卖地协议文本。一看内容,大吃一惊,要不然还蒙在鼓里。大家看看,这是哪个干的一件大事?
塘寨沟某干部、大人、老爷、陛下,俺跪求您别卖地了。您行行好,为子孙后代保留一点基本的生存条件行不?俺求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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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3-1-12 09:4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长岭农夫。
您有所不知:该老板说,一亩地500或550元。老板说了,这是某某协调会定的。
该老板有没有手续, 我们 不知道!!!
谢谢长岭农夫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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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3-1-12 14: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天!胆也太大了,你不服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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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3-1-13 00:2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堰yangwei朋友,你公开的那份“协议”如果属实的话,那就标准的是“以租代征”。有关“以租代征”行为,谁批准谁承担责任。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等五部委于2008年5月29日公布、6月1日施行的《违反土地管理行为处分办法》明确规定了,你们可以上网搜索,然后去追查,是谁批准开发商“以租代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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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3-1-13 09: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知道他们为什么不敢公布征地补偿方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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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3-1-14 08: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可持续发展,不要掠夺性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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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3-1-14 13:4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狗屁‘三违’治理,治来治去,把老百姓给治了,当官的一个都没治住!”

“那是,谁是‘三违’谁不是‘三违’,还不是当官的一句话,当官的自己盖房子建厂怕啥子,权力在自己手上想咋盖就咋盖,自己说了算!”

这是12月25日上午,丹江口市丹赵路办事处强拆队离开强拆房屋现场后,两村民对此次强拆的感叹。

难道事实真是如此吗?

丹赵路办事处在12月25日对余家营村一队的五户‘三违’房屋进行了拆毁,总面积约300平方米,就在拆毁现场,有村民暴料,在现场距离200米左右的下游,余家营村书记投资建设的猪场和本村20多户新建民宅同属三违,但均未在强拆之列。

一、           拥有强大背景,顶风违建的猪场

该猪场位于余家营一队尹王沟下游处,占地面积约4000多平方,于2012年5月份动工,至今仍在建设中。(因东环路及东环工业园规划在本村,余家营村村委会在2012年元月份就开始宣传执行此处不再批复任何建房手续)据当地村民透露,该猪场系余家营村书记彭生会2012年元月份上任后,利用职权圈地占为已有,以亲戚名义投资建设的,猪场用地系本村集体用耕地,原为桔园。

而此次的‘三违’拆毁现场,村民当众指出猪场的背景后,下午彭生会就打电话威胁此村民,言语嚣张,态度蛮横;这之后利用职权妄图改变猪场真相,以村委会名义与指定之人签署承包租赁合同,妄图将猪场合法化而不受‘三违’制约,同时转嫁应受到的党纪处分。彭生会在任职期间,明知该村为东环路及东环工业园的规划地段,却利用职务之便圈地建猪场谋取自己的私利,(因猪场在占地赔偿时,有优厚的赔款政策)截止12月26日,该猪场不畏‘三违’之治,仍然在建设中。

正是因为该猪场的建设,引起了当地村民的纷纷效仿,“既然村书记带头建场建房是合法,村民建小房子怕啥子”,在丹赵路余家营一队,花岔沟、张家沟、左家沟,从五月份起至12月份,陆续有20多户人家搭建了自己的私房。

二、20多户未被拆毁的‘三违’房屋的幕后

这些未被拆毁的‘三违’房屋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就是余家营村一队队长胡立江,截止2012年12月25日,胡立江队长承包建设的余家营一队私有民房共有约20多户,总面积达3000平方米,民房分布于余家营一队左家沟、张家沟、花岔沟等地;这些民房无任何手续,由胡立江队长承包建设的房屋,在此次‘三违’治理工作中,都未在‘三违’上报的名单中。

此次的‘三违’治理,按照孙咏平书记的思想,应该是公平公正的对待所有房屋,领导干部起好带头作用,树立政府公众形象;但是事实已背离了本意,让原本贫苦的老百姓更加贫苦,让只手遮天的村书记更加谋取暴利,让孙咏平书记讲出的话扇了自己的脸。

请市各级领导为这些普通百姓申张正义,还百姓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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