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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3-4-4 17: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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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zyptc 发表于 2013-4-4 00:08 
如果我说“城管——人民心中的最爱”,估计会被人拍砖N次。
我不想多说,国家立法不作为、城管体制不顺、执法机制不完善,城管执法没有政治保障、法律保障和经济保障,导致城市管理歩履维艰,社会各个层面存在的矛盾将城管推上风口浪尖,城管工作难做啊!2006年,北京城管李志强通过法定程序制止违章被乱刀捅死;2013年3月16日,湖北英山城管执法大队长段金寅依法拆除违法建设被违建者用锄头挖死,因公殉职的他连个烈土的名分都没有;其实,治理违法建设重在治人,是违法人员在搞违建,不是建筑物自己去违建,而对于违法建设人员的人身强制权,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另外,必须明确一点的是我们必须遵循守法推定原则,行政执法既要限制违法者的活动空间,同时也要保护守法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政治秩序、经济秩序的稳定,维护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坚决杜绝“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违法者得实惠、守法者吃亏”这种现象,再也不能让“违法者得利益、广大群众受害、全社会买单”这种现象重演了。
正义得不到伸张,社会就难以和谐。假如执法没有法律保障,谁还敢秉公执法?假如对违法违章完全放任自流的话,违法建设、占道经营、乱搭乱建、无证亭棚会侵占公共资源,危害公共安全,没有政府的行政许可,行吗?按某些人的观念,好象城管这支队伍可有可无,假如没有这支队伍,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工程、公用事业会乱成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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