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改革开放的全面展开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在理论上突破了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对立的传统观念。在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下,县委以发展商品经济为导向,在积极搞好农村第二步改革的同时,全面推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一、 巩固农村改革成果 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推行,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发展生产的积极性,给农村经济注入了前所未有的活力,但在实施过程中同时出现了一家一户自身难以解决的新问题。县委及时出台新政策,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完善生产责任制。 (一) 完善农村经营承包责任制 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出现了“多种经营专业户,无力耕种的缺劳户,务工经商的非农户,转为城镇户口的商品粮户”等,这部分人无力大面积耕种责任田,同时一部分种田能手又无更多的田可种。针对这一实际问题,县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稳定完善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发展步伐的若干意见》,要求按照群众意愿,兼顾各方利益,做好责任田的调整转包工作,其方式主要有自行转包和村组统一安排两种,让富余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 在荒山荒水承包开发问题上,县委、县政府在政策上给予倾斜,用工纳入集体投工范围。承包时间,采取一定30年或50年不变,允许继承承包,也可以中途转让。承包方式,可以单户承包也可以联户承包,并可以打破行政区划界限让外来人口承包。 在抗旱问题上,实行灾区所在党组织和政府负责制。抗旱资金采取按受益面积分摊和集体补贴两种途径解决。集体的抗旱机械,平时承包给机手、电工,发生旱情时,由集体统一调配。抗旱用工纳入集体投工范围,实行单项结算,当季兑现。 在农业技术问题上,1983年底,全县普遍建立了农作物植保技术承包责任制,县里办植保服务总公司,公社办植保服务公司,管理区办植保服务站,每个大队、生产队都配备一名农技员,并层层建立了测报点,准确及时发布病虫情报,积极推行新品种、新机械、新技术,指导病虫防治。畜禽疫病防治主要推行“包防疫、包治疗、包阉割、包药物,因兽医责任事故畜禽死亡赔偿”的“四包一赔”技术承包责任制。 在解决劳务用工和农民负担问题上,1983年9月,县委规定:劳务用工正常年景劳平40个或人平20个,并按人或田比例划分到户,分段安排。全年指标,允许以钱代工,允许请劳力投工。集体提留一般应控制在当年农副业承包总收入的5——7%,并且一定三年不变。1988年,县委对农民负担实行定项限额,规定在上一年农民实际收入的3——5%以内,任意增加的部分,农民有权拒付。 农村集体财产和财务问题是农村实行责任制后,面临的又一突出问题。自1984年开始,全县大部分地方按照县委要求对实行责任制以来的债权债务、集体提留、承包收入的使用情况和集体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处理,对1976年以来集体欠国家的债务逐笔进行了清理,明确了化解债务和还贷的办法,大部分分摊到户偿还。同时以管理区为单位,成立了会计服务公司,大队成立了会计服务站,行使管理监督村级债务职责。蔡河、吴店、郝店、关庙、余店、兴隆6个乡镇会计服务公司后逐渐演变为农村合作基金会,名为利用农村闲散资金入股,实为存贷业务,存贷额高达数千万元,虽为服务农村经济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因管理不善,亏空严重,干扰了经济秩序,不利于社会稳定。 农村推进承包责任制后,出现了承包不联产、承包无责任的现象。为了鼓励农民种地养地,使有限的土地发挥更好效益,1988年3月,县委推行土地目标管理制度。根据原来划分责任田时所分的土地等级,并参照近几年的生产水平,对耕地进行分等定级,依等级定产量、定投入,按等级负担公粮、定购任务和水费。正常年景,超过目标产量的,给予奖励;达不到的,给予处罚。退包或转包时,对地力进行评估,依照等级升级,给予补偿或惩罚。弃耕抛荒的,按当年应收入的数额收抛荒费,连续两季抛荒的,收回另行发包。 在深化农村改革中,县委还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如:乡镇企业、多种经营基地招标承包、风险抵押经营的探索;完善承包合同,实行法律公证的探索;土地目标管理和两田制的探索。推广了东篁镇对14家镇属企业实行风险抵押承包的经验,带动了全县乡镇企业管理制度的深化,还得到了省地领导的肯定和赞扬。郝店镇合理完善多种经营承包合同,全面推行法律公证,既解决了山水经营责任制不够完善的问题,又为全市深化农村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蔡河镇的中心村、城郊乡的跑马场村、杨寨镇的丁湾村、平靖关镇的麻穰市村和东篁镇的高塘埂村坚持因地制宜,尊重群众意愿,积极试行土地目标管理和两田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