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凤兰来自北京一个普通小市民家庭,胡同里出生长大,她父母快四十岁才得这么一个闺女,看得如同掌上明珠,惯着宠着。京城的男人都爱泡个茶馆听个戏,当年她爹,不仅自己进茶馆,还喜欢带上这个独生闺女。起初,她对喝茶没多大兴趣,只是爱吃茶馆里附带的糖耳朵蜜麻花,糕点饽饽,再抓把花生瓜子开花豆儿,真饿了,来碗烂肉面。嘴吃甜腻了,喝口酽酽的茶,解腻解渴又醒神儿。吃饱喝足,想要开心解闷儿,听说书的来段儿评书,听一曲京韵大鼓,或一曲京戏。胡凤兰就是在这样的氛围里熏陶着,渐渐地,喝茶喝顺口了,成习惯了,也培养了她活泼好动的性格,胆子大,主意也大,大小场面都经历过,唱戏,唱歌,跳舞全部可以拿下。 胡凤兰出入各种娱乐场合,身边的追求者众多,在一个熟人圈子里,她认识了一位军队干部。这位老兄姓吴,第一眼就看上胡凤兰了,回去跟部队领导汇报,说看上个北京姑娘。领导在老吴肩膀上拍了一掌,说,好样的,行啊,姑娘漂亮吗。老吴说,漂亮。领导说,那还不赶紧追,不追跑了。老吴说,我年纪有点大。领导说,大多少。老吴说,应该有十岁。领导又拍一下老吴肩膀,说,自信点,大十岁算什么大,她二十来岁,你三十来岁,这不正好,别忘了啊,咱可是提着脑袋,枪林弹雨里闯过来的,这叫什么,英雄配美女,自信点,你已经提营长了,还便宜她了。老吴笑了。领导说,哎,这就对了,自信,告诉你啊,拿出咱革命军人的战斗精神来,她是碉堡,咱炸了她,是雷区,咱趟过去,该近身肉搏,咱上刺刀拼。老吴又咧嘴笑起来。领导说,是吧,一个小女人,还拿不下她,等你好消息,冲。 果然,老吴追求胡凤兰的手段十分硬朗,大刀阔斧,穷追不舍,胡凤兰偏偏吃这一套,没怎么抵抗就败下阵来,举手投降。之前围绕在胡凤兰四周的追求者,几乎清一色粉嫩的小白脸,一个个步态轻盈,搔首弄姿,胡凤兰常常讥讽他们,说,别招我啊,小心我没忍住,吐你一身。追求者说,你就损吧。胡凤兰说,损你算客气的,瞧你那样儿,比姐们儿我还能作,还娘,我喊你姐合适。追求者说,都你给逼的,遇你这么厉害一妞儿,我能不娘吗。 相比之下,眼前这个大她十岁的军人,令她耳目一新。 解放初期,军人普遍受到社会的崇拜,这个老吴还知道迎合,出手大方,时下紧俏的物件,他都会买来,遇上个节日,周末,他手一挥,下馆子吃席。这期间,碰上她爹过生日,他又是送礼,又是到酒店办酒席,连同她家人一并收买,她爹妈比她更是欢喜,对他一致交口称赞,不到两个月,她摈弃了众多追求者,宣布与他结婚。 婚后第二年,他们的第一个儿子出生,恰逢那一年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胜利,有很多当时出生的小孩,大人给取名叫援朝,老吴胡凤兰夫妻俩不愿意将来自己儿子跟人家重名,就为儿子取名叫庆庆。老吴虽然没去朝鲜战场,但是军务繁忙,他一直扎根在所属部队,难得有机会回家。老吴不在家这段时间,胡凤兰怀着大肚子,下了班继续到舞厅去,在舞厅里唱歌跳舞,直到肚子痛发作了,被救护车送到医院,生下大儿子。 老吴偶尔放假回来看看孩子,两年后,老二巧巧出生,老吴却从不主动抱这个女儿,回家只跟庆庆逗着玩。胡凤兰说,什么意思啊你,重男轻女。她巧巧把往老吴怀里一塞,说,你女儿,凭什么我一个人抱。老吴说,谁知道,她是不是我的。胡凤兰立刻炸了,喊道,尼玛拉个巴子,说清楚啊,不是你的谁的。老吴说,我这两年,都回不了几次家,能是我的吗。胡凤兰说,特么回不了几次你也是回了呀,回来你特么都干嘛了,不认账,好好好,你走你走,这德行,还过什么过。老吴说,好吧,算我说话不对,欠考虑。胡凤兰说,什么叫算,就特么说的不是人话。老吴说,提点意见可以吧。胡凤兰说,说。老吴说,你以后少去舞厅这种地方。胡凤兰白了老吴一眼,没说话,她并没有把老吴的话当回事,照样会去舞厅。 两个人别别扭扭过日子,这期间,他们迎来第三个小孩,为避免再怀上小孩,胡凤兰把自己输卵管结扎了,老吴非常生气,说,你怎么自作主张,要不要孩子,应该我们两个人共同决定,你太自私了。胡凤兰说,啊呸,我自私,我特么被你怀疑,我早受够了,还给你生。两个人越吵越凶,老吴气急了,把胡凤兰一条裙子拿剪刀剪烂。 事后,老吴又一次要求和解,胡凤兰说,别废话,说破大天去,一个字,离。 两个人办理离婚手续期间,正值一些央企单位纷纷成立地方派出机构,在朋友推荐下,胡凤兰申请调动,分配到位于武汉市汉阳区的木材一级站。不日,调动批文下来,她带着两个小的孩子南下武汉,把大儿子留给丈夫,留守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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